各位好~文章可能會有點長,請見諒~
我有個很好的朋友去補習班呆了一個月,真有點替她抱不平~
先提供他的基本資料請大家評估依下,他的學歷是大學畢業,有教學經驗(40人以上跟1對1都有),約1-2年左右,但補習班只有工讀經驗(電訪及招生)。他工作的補習班在中部,不包括外聘老師的員工數約18人左右。工作時間為12:30~9:30,中間無休息,只休星期日,要滿一年才能有假可以排休。一開始談的底薪為2萬,帶班部份為一個人頭50元/月,任課部分為一個人頭100元/月,若同班級帶班又任課就是150元/月。其他就是招生績效獎金,勞健保以付現方式,請員工自己去保(老闆的理由是補習班不屬於勞工)。
班級情形如下:他4/6開始上班,5/4領到1萬8千多元的薪水。
4/10後就開始帶班及任課(就是只抱著點名本就去帶學生了),講義考卷自行編緝製作。帶班為小學美語2班(各15人),不過實際上都要幫老闆顧他的兩班,因為同時段旁邊教室(後面是幫他附加的不滿啦!我朋友還是堅持名義幾班就幾班,他說他只是跟我抱怨一下),國中英文和數學各1班(各35人),他有教一班小學數學
,好像15個人吧!所以我幫他算的薪資是2萬+帶班100人*50+任課15*150+勞健保不知道多少=最少27250元。但實領1萬8千多,他1~5號的薪資以請假計算被扣掉,帶班部份老闆說是見習,不能領!!我看他薪資條上面寫的是底薪2萬,勞健保9百多,任課鍾點費1500元,請假扣4千6百多,實領金額1萬8千多。而且有同事告訴她,如果有小朋友沒繳費,他當月的那個班級的帶班費就變成0,他到月底才知道,好不容易才把費用及時催完,卻還是鴨蛋!
而且聽他說,他一個禮拜有3~4天被叫去安親班教小朋友,還要隨時支援櫃檯收費接電話、處理行政的東西。不然就是被叫去幫其他老師輔導他們自己約來的學生(我有叫他要拒絕,說自己有事情,他說是老闆直接指定交代他要去,不是老師問他有沒有空可以幫忙,所以只好ORZ)。補習班裡面講義準備時間是下午時段,晚上是電聯時段,每當他有空可以改考卷的時候,就會有人提醒他不能拿出來改,有時候還被罵下午(就是去安親班的時間)就應該做好的事情怎麼可以晚上做!每天要電聯5個家長以上,他也都有做到,可是前輩就是堅持晚上不能做講義,他只好發呆(因為電聯都結束了),就又被叫去刷廁所,整理垃圾之類的。
還有蠻多的啦~例如小朋友很喜歡找她講講話(這點我很相信,他的親和力一向都很好),結果小朋友會被其他老師罵很吵,不準在辦公室裡面!然後跟我朋友說,老師不能沒威嚴,不可以跟小朋友這樣聊天,要有事再講。之類的情形....我聽了都覺得很不平,不過我朋友就一直說是他自己需要改進適應,只是他很不習慣,想要吐吐苦水,發洩一下。不知道有沒有人可以提出法律方面的規定,讓我能夠有力一點的跟他說~麻煩各位大大嚕!!
2006-05-01 22:11:45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 工作與就業 ➔ 法律與法務
薪資是以支票形式付給,上面寫5/4
2006-05-01 22:13:43 · update #1
請問有大大知道,該補習班觸犯哪些法律嗎?
2006-05-03 02:19:35 · update #2
別幹拉錢那麼少小孩又難帶我最討厭小孩了還掃廁所給我四萬都不做
我同事的女友在補習班做也是休星期天還不用打雜一個月也差不多三萬五
建議她去當家教我的家教以前一個小時就給她400了一個月隨便也上萬
兼兩個加上個輕鬆一點的工作一個月也四萬五萬跑不掉也不比公務人員差
2006-05-01 22:55:0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3 · 0⤊ 0⤋
我想知道是哪一縣市的補習班這麼差啊,因我之前也遇過一家補習班當初提給我的薪水是二萬二,後來只給我一萬五入薪,然後跟我裝傻說薪水都給齊了,後來我還是因他們公司有在勞健保及消防安全上違法才要回我應得的薪水.
這種公司除了可以去申訴外,還可以找他們的漏洞去告,這是一個非常有效的方法
2007-02-13 16:24:3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明月 3 · 0⤊ 0⤋
直接換個工作不是更好!許多爛人老闆就是喜歡搞數字遊戲!而且在台灣的補習界裡,這種欺壓員工的補習班不在少數,我有一位外國老師曾經在一家安親班任教,原本該領4萬多的薪水!竟然變成1萬多!那位可惡的園長把學生的流失都算在他頭上,
還洋洋灑灑的列了三大張的罪狀,其中還有一條是對女同事性騷擾!像這等事都掰的出來污蔑我朋友,而那家還是間沒立案的補習班,我朋友的老婆去罵那位園長並揚言要告她!那位園長竟大聲凶狠的回他: 來丫!快來告我ㄚ....
你看!向這種惡質的人敢這樣也是因為我們無能的政府,等到他們被告倒時,都已經明國幾年了?訴訟的過程也是超繁瑣又花錢!也沒什麼屁用!就算他們被罰了!還不是又捲土重來!沒有用啦!
所以我勸你的朋友,早一點離開換工作!不需要委屈求全啊!
何必在錯的地方找對的答案?? 永遠也不會有答案!因為他在一個錯的地工作!
了解嗎?
**真的不爽就在下班後四下無人時,拿布袋蓋他,然後用黃色的電話簿打他的頭!保證驗不出傷~~哈哈哈
2006-05-01 23:00:1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5 · 0⤊ 0⤋
只要有聘雇關係,就算是有勞工的資格了當初簽的聘僱合約,何現在的薪資單,都可以去勞委會申訴低,因為雇方不能巧立名目扣除當初談好應該有的薪資,還有作超時但是沒有給加班費也不合理,詳細的情形你可以去勞委會諮詢,他們會幫你的,補教界本來就很黑,但是沒想到你朋友上的那間特別黑,讓很多有教育熱誠的人都灰心了。還是早早換一間吧,有很多立案的補習班都比這間好(雖然還是黑),祝福你朋友,早日脫離苦海
2006-05-01 22:28:11 · answer #4 · answered by 喬小伊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