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要我們新人提供離職證明, 因為之前離職時舊公司給的那份正本(當時舊公司也只給一份)已經用掉了, 打電話回去想請公司再提供一份正本時(且表明郵資我願意付), 公司卻回答說正本只能給一次???
我查了勞基法及細則, 除了第十九條(發給服務證明書之義務)-「 勞動契約終止時,勞工如請求發給服務證明書,雇主或其代理人不得拒絕」外, 查不到其他的法令規定離職證明只能給一份正本後就不能再要一次! 能否請知道相關規定的朋友指點迷津?? 謝謝!!
2006-04-21 14:39:21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Lisa Liu 2 in 商業與財經 ➔ 工作與就業 ➔ 法律與法務
TO 不正常: 謝謝您的答案, 這個我知道, 我現在要問的是, 之前舊公司已給我一份正本, 但已被我用掉了, 現在我又需要一份正本並打電話回舊公司, 舊公司的回覆是正本只能給一次.... 我想要知道的是, 勞基法令究竟有無規定公司只能給一次正本, 這樣我才能跟舊公司提出說明勞基法令未有這樣的規定.... ( 唉~ 因為他們把大小章看得很重.... 認為只要是需給員工蓋大小章的文件, 正本都只能給一份... -_- )
2006-04-22 08:04:04 · update #1
請跟舊公司要
"在職服務證明"
上面只有工作內容
職稱
及
工作何時開始何時結束
這樣公司就會給你了
因為這張基本上對公司並無影響
我之前的公司還給我兩份勒-.-
2006-04-23 00:53:19 補充:
公司還真守規定-.-如果是這樣的話你可以到勞工局請他們幫忙要當然是請他們跟公司解釋可以再拿一份證明讓舊公司安心吧我想勞工局都打電話"關心解釋"了應該不會不發了吧-.-
2006-04-22 01:20:1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路人甲 7 · 0⤊ 0⤋
那你能查得到勞基法有規定要無限量的給離職員工嗎.有法依法.無法依風土民情.醫院的證明也只是開一張...你只能怪自己沒腦經...第一次就用正本交出去.....你是沒法要公司再開一張的.勞工局義務調解人
2006-04-23 04:14:3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