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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賣新房子的仲介,底薪25000,賣一間房子抽千分之三合理嗎?急急急,贈20點,

2006-04-21 12:39:34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租賃與房地產

3 個解答

宮本.titan這兩位先生應該看錯內容了
發問者問的是.....賣新屋的

所以發問者說的是代銷公司的銷售人員
俗稱代銷

目前代銷的公司的薪水制度
底薪+獎金
基本上就是20000多+賣屋千分之三的獎金
這是正常的
幾乎所有的代銷公司的薪水制度都是這樣
所以是合理的囉

代銷公司的銷售人員
只要在店面上等客人上門就好了
並不是粉累
所以這樣的薪水很夠囉

2006-04-23 09:22:2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麥可 5 · 0 0

感覺少了點
市場上大型仲介公司如信義房屋 太平洋房屋 他們的底薪和獎金如下
太平洋房屋:
沒有底薪 獎金以成交價向買賣方收取共5%的仲介服務費 若買賣都是你個人完成
你就有5%裏面的30%做獎金 最高可到50%
信義房屋:
新人時公司保障40000 但只有8% 達到一定佣收時才能轉正式人員 底薪便為23000 獎金一樣8%(固定) 但有團體獎金

2006-04-22 06:41:0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6 · 0 0

先舉信義房屋的例子讓你看,可以比較是否合理信義房屋升正式人員後,一個月底薪為23000元若成交一個1000萬的個案1.買賣雙方都是同一個業務(全泡):業績為成交總價的5%(買方1%,賣方4%),也就是50萬,是由一個人獨得,而獎金是業績的8%,也就是4萬元換算一下,也就是成交一個全泡個案是抽成交總價的千分之42.買賣雙方是不同業務(半泡):業績為成交總價的5%(買方1%,賣方4%),也就是50萬,但要分給2人,因此個人業績變只有25萬,而獎金是業績8%,也就是2萬換算一下,也就是成交一個半泡的個案是抽成交總價的千分之2以此例子來比較你的薪資水準應該算合理

2006-04-21 12:53:1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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