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目屬於建地,而建地有可分甲乙丙丁四種建築用地
問題一:是不是所有的分區像工業區.農業區都有建地?
問題二:要如何知道分區的建地是屬於哪種建築用地?例如.住三之一地目為建地,謄本並沒標示.如何區分?
問題三:這有點攪混..土地法分四類,第二類的直接生產用地,如:農林地
但為什麼使用分區又有農業區?這四類土地與使用分區的規劃,可否詳細解說(最好能用簡單易懂的方式來說明}因為我被搞亂了@@
請各位高手們替小弟解迷惑,贈與20點
2006-03-31 19:08:18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賣小女孩的火柴 4 in 商業與財經 ➔ 租賃與房地產
在回答問題之前先說明幾點,比較容易釐清狀況:
地目、分區、編定.....分別屬於不同法系下的法定名詞
地目屬於土地法系,土地法屬於土地管理方面的法令。地目本身比較屬於依據現況進行登記,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地政司
分區則屬於都市計畫法或區域計畫法系。該二法系偏向於土地使用管理方面,主管機關在中央沒內政部營建署。
不同的法令會有所謂不同的分區,例如自來水法中會出現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國家安全法會出現軍事管制區.......等等。那些都是不同的法令之下所訂定的分區。
在區域計畫法中規定非屬都市土地的土地則為非都市土地,都市土地的分區僅止於分區(你提到的住三之一就是第分區(三之一種住宅區))。
而非都市土地依據區域計畫法的規定,其管制除使用分區外,另包含有使用地類別(即所謂的編定)。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主要是以編定為管制依據,你所提的甲乙丙丁種建築用地即為編定。
接下來回答您的問題:
問題一:是不是所有的分區像工業區.農業區都有建地?
回答:是的。
問題二:要如何知道分區的建地是屬於哪種建築用地?例如.住三之一地目為建地,謄本並沒標示.如何區分?
回答:都市土地的分區都不會登記在謄本上,就如同前面所提到的自來水水源水質保護區、軍事管制區......等等的分區也都不會出現在謄本上,因此,你必須向當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使用分區證明才能知道屬於哪種分區。而非都市土地的謄本則多半會有分區及編定的登記。
問題三:這有點攪混..土地法分四類,第二類的直接生產用地,如:農林地
但為什麼使用分區又有農業區?這四類土地與使用分區的規劃,可否詳細解說(最好能用簡單易懂的方式來說明}因為我被搞亂了@@
說明:那就是我前面提到的,不同的法令之下會有不同的分區或是名稱。
最後
希望我的解釋能讓你解決你的疑惑。
2006-03-31 20:50:0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5 · 0⤊ 0⤋
1.已有建築物地土地其地目才會為建
理論上工業區上未建築前仍以原地目
農業區建地應是都市計劃前已建築但於都市計劃時被劃為農業區
2.分區應向當地都市計劃單位查詢
3.分區與地目是兩回事
依土地管制尚以分區為主地目不管
2006-04-05 18:57:4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lin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