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於啟動補習課程時,補習班的原上課時間固定為每週三及週五,但上了五個月後,補習班在未徵得學員同意下,即告知學員:因老師上課時間無法配合,故上課時間更改為只剩每週五~這樣可以依以下條例辦理全額退費嗎?或是有其他法條可做為退費之依據呢?
--教育部所訂定的「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事項」第十二條規定:「補習班無正當事由,變更原訂課程、科目、時數、上課地點或更換講師超過1/3人數者,補習班應依學生已繳金額費用加____%(不得低於30%)退還學生。」
謝謝!
2006-03-31 17:38:21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商業與財經 ➔ 工作與就業 ➔ 法律與法務
補充說明:我的補習班課程是英文課程-當初是買時數,而非固定期間,原為固定每週二次,但現在改一週一次,對我而言,學習時間太少,且會延長我的上課期間,所以才會想是否可要求退費!
2006-04-01 08:59:38 · update #1
基本上,我給你的建議是必須等到課程結束後你才去要求理賠,因為1.他的課程如果有更動,他只要說在學期結束前補回,你就沒有辦法了。2.因此保留上課記錄,例如課程表等相關可證明,他的上課時數,甚至成績單會有出缺勤紀錄,這些都可以保留,作為依據。3.關於你提出的規則,是很OK的,但是如果你現在要求退費給你,你想課程不是更沒有品質嗎?所以建議你保留相關內容證據,待課程結束後,運用集體簽署的方式要求退款,到時候,你一定可以獲得的!
2006-03-31 19:00:4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隨心所欲 7 · 0⤊ 0⤋
見議你 1 先找補習班協調.........不行的話 2 再找消基會申訴 3 然後記得要寄存證信函--------- 保障自身權益 4 蘋果日報報料 5 找市議員-------這是選民服務 民代不會拒絕 而且很有效千萬不要等到課程結束再去申請哩賠因為更改時間已經損害你ㄉ權益你不講代表你接受時間ㄉ改變到時就算鬧到消基會你也站不住腳所以有問題你要馬上反映寧可馬上解決也不要讓你ㄉ權益受損
2006-04-08 06:51:1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c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