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假扣押債務人的8筆土地跟房子,現在強制執行,已是第三拍流標(因為共有),現在是不是可以向法院聲請只要拍土地就夠滿足我的債權?要怎麼做?是否土地被拍時連地上物也要一併拍定?
2006-03-30 11:02:28 · 7 個解答 · 發問者 添發 6 in 商業與財經 ➔ 租賃與房地產
感謝回答,那請問我是希望分別拍賣,是要自己寫一份狀紙給法院嗎?要不要寫理由?
2006-03-31 05:49:00 · update #1
一般的拍賣是分別拍賣,合併拍賣,但如有利於債權人之需要,可以要求分別標價,分別拍賣;拍賣條件其至可以註明,如第一標已足清償,則後序拍賣即停止拍賣。但,如只拍賣土地而不拍賣地上建物,因建物所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很難拍出去,儘量要避免共有持分之拍賣,都没有辦法拍出去,也是不利於債權人的。網址:www.104woo.com.tw
2006-04-03 14:01:15 補充:
查封8筆不動產,在鑑價時,每筆不動產應各有其價格;送法官訂底價時,債權人可向法官陳述,合併拍賣,可能不易應買,屆時均不利於債權人及債務人,法官大都會從善如流,同意分別標價,分別拍賣。但,如合併拍賣已公開進行,甚至第三拍流標,債權人雖可向法院陳明,以合併拍賣影響投標人投標意願,要求改成分別拍賣,約8成法官會核淮。如若有核淮,因土地與所座落的房屋分開拍賣,會造成共有問題,所以同一件土地及房屋還是要合併拍賣。
2006-03-30 14:22:3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104法拍屋 7 · 0⤊ 0⤋
您期待已久的 8891娛樂網 熱烈開幕囉!
8891運動城以優質的服務領先業界
多位美女客服24小時即時線上為您服務!
8891投注站有優於市面所有運動彩卷遊戲的 賠 ~ 率
以及免下載真人 百家樂、21點、骰寶、各國賓果、餐廳賓果、彩球遊戲
另有數百位真人視訊聊天辣妹與您進行互動聊天還有"精彩"電影喔!
心動了嗎!! 快來體驗市面上最完質最高品質的服務
現在有開放免費試玩喔! 官網 : 8891.NET
2014-10-04 01:39:0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運動 - NBA、MLB、日本職棒、中華職棒、冰球、足球、網球、彩球、拳擊、賽馬
●現場 - 百家樂、龍虎、21點、輪盤、手臂、番攤、牛牛、骰寶、牌九
●對戰 - 麻將、暗棋、軍棋、吹牛、十三支、德州撲克、大老二、鬥地主、妞妞、接龍
●電子 - 水果盤、中國美人、極限飆速、趙雲救主、西遊記、金瓶梅、英雄、7PK、5PK
●彩球 - 大樂透、今彩、BingoBingo、Keno、北京賽車、六合彩
●免費服務 - 電影區、討論區、KTV歡唱、運動轉播、即時比分、24H客服
●●● 精彩無限、 免費體驗 http://ts777.asia ●●●
2014-07-12 11:15:5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詳細資料在這裡
http://ts7777.com
2014-06-27 02:41:16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全台唯一合法博弈網站隆重登場
中獎彩金領取僅需5分鐘立刻到手
快來免費試試手氣吧!
官方網站 aa777.net
2013-11-04 14:23:19 · answer #5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Yahoo!奇摩部落格--Andy法拍屋投資知識部落格
紀錄關於法拍屋投資及標購,如果想要了解如何投資或標購法拍屋,
可到這個部落格看看!不僅提供台北高雄縣市每日拍賣案件還有精選
分類案件相片及各種法拍知識,瀏覽人數超過8萬!發表文章超過1千2百篇!
到這逛逛您將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穫!
http://tw.myblog.yahoo.com/auction-house
2007-03-12 21:18:48 · answer #6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就你的問題原則上應可分別說明
1.你所查封的8筆土地跟房子..是否土地與建物是分開的[即土地歸土地建物歸建物]呢??
2.一般來講...如果是單純拍賣土地的話..要看看這筆土地是否為債務人持有[全部的所有權]或者是[持分部分權利]...因為你說的(因為共有)這問題應該是我所講的後者[持分部分權利]..那麼這筆土地應該就很難被拍賣出去了..相信這筆土地的共有人會等價格低到不能低的時候才會把他拍下來..
3.如果房屋連同土地是完整的話...如只拍賣土地而不拍賣地上建物,因建物所有人有[優先承買權],那麼是很難拍出去..也因此直接影響你的債權了..所以盡可能避免共有持分之拍賣
根據土地法104條規定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
解釋其意思:就是說當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都有依其條件[行使優先購買權]
房屋[出賣]時,基地所有權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其順序以登記之先後定之]。
解釋其意思:就是說當房屋出賣時[基地所有權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為其[物權性質]競合處理其順序以登記之先後定之。(請參閱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第六點)
土地法104條其精神是為促使「房屋所有人」與「土地所有權人」為同一人,以增進土地利用。
所以當[土地法34條之1]遇上有地上物時[即房屋]應以土地法第104條為優先...。(請參閱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第六點)
總而言之..如果土地和建物一起的話..不建議分別拍賣..除非有利於債權人之需要外..
但如建物和土地是無關聯的話..那就針對最有利的方式來拍賣了
2006-03-31 17:40:59 · answer #7 · answered by Panda 4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