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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買了一間法拍屋,現在已取得「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向法院聲請點交了
之前有去向管理員打聽過,屋主大約1年沒出現過了,可是屋內東西應該沒搬,那我後續的動作該怎麼作,之前看了其他知識的回答,屋內的東西要幫他保管半年嗎?每一樣都要保管嗎?通常買法拍屋的人,都將那些東西放在哪保管呢?很苦惱,如果家具很多不知該怎麼辦?謝謝大家!!

2006-03-13 19:43:34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租賃與房地產

謝謝大家的回答!如果從點交開始到後續的交屋,費用大約是多少?有專人在辦理這方面的業務嗎?(包括搬運.和保管半年,到申請拍賣....)

2006-03-14 14:28:52 · update #1

6 個解答

一般來說「點交屋」就是標的物拍定後,繳清房屋所有價款,並取得權利移轉證書在案,依流程辦理並具狀法院聲請點交,待法院排訂時間安排履勘,或是強制執行,依法點交房屋,一切程序均由法院全權處理。
所以你的問題就是趕快先聲請[法院點交]會比較合法..然後依照法律程序聲請保管6個月[保管場地自己找且租金也要自付喔!!]..OR直接當場承買下來[當然要看遺留物品的價值]..
如果有找代標公司的話..當然代標公司會負責此一部分的全部費用
可是如果沒按照法定程序處理遺留物..如果有一天原屋主突然出現然後發現他的遺留物都不見了..而您又沒按照法律程序辦理的話..只要原屋主能舉證他的遺留物的證據..那拍定人就得吃上官司了..
所以出理此一情形..可得小心謹慎..別中了原屋主的[計]..因為曾有債務人就這樣設計拍定人..因此拍定人還因為沒照法定程序辦理..被原屋主海A了一筆錢..原屋主才撤銷告訴...小心ㄟ
基本上
點交到後續的費用大約1~2萬元左右..代標的公司在網路上都可找的到..但正派的沒幾家..請仔細挑選

2006-03-21 12:25:4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Panda 4 · 0 0

Yahoo!奇摩部落格,紀錄關於法拍屋的標購,如果想要了解什麼是法拍屋,可以到這個部落格逛逛唷!http://tw.myblog.yahoo.com/linandy0326

2006-06-02 09:20:1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我推薦 將城房屋 08 7361661 花旗房屋 07 3393661 出外人房屋07 2252222 他們有專業訊息 你可以參考看看

2006-03-16 12:55:3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安樂 7 · 0 0

您的問題,我曾在2005-09-27回答過類似問題法拍屋的留置物(空屋),要如何處理?急!急~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305092708471本公司經營法拍屋業務20年,處理此方面有下列兩項方式:一.自行點交  如果研判債務人跑路,確定不會回來,就找公司10來人,除了幫忙搬運,還有清點造册,打包照相做證人任務;萬一人算不如天算,債務人竟然回來要東西,還聲稱有多貴重的留置物,此時10幾個人連留置物的合照,保證讓對方目瞪口呆。二.法院點交  如果判斷債務人有回來可能,就得依法院點交程序,在三、四個月時間由法院來現場點交,配合法院安排管區警察,現場清點造册。不論以上那種方法,清點造册後,法院將留置物點交我們保管;為了讓客戶能馬上交屋使用,我們不會將留置物放在房屋現場保管,而會搬運到我們公司貨櫃保管處存放。然後,通知債務人來領取,通知不到,以對方戶籍聲請公示送達,登報通知;通知後未來領取,就聲請法院拍賣,再將拍賣款提存法院保管,就不管他來不來領了。問題是這些東西幾乎是賣不掉的,所以我們必須承買下來,否則要保管至何年何月呢?買下這些無用東西,不是運至廢棄處丟掉,就是當場放火燒掉。從清點保管到放火燒掉,約需半年時間,但在清點後,房子就先交給客戶使用,這就是本公司經營20年的口碑保證。網址:www.104woo.com.tw

2006-03-16 11:18:03 補充:
由於這些留置物,如果原屋主一直不出現,保管到最後拍賣時,必須全部承買下來,所以費用多寡,可能要視有無含承買留置物費用;如果不含承買費用,大約5萬元就有代標公司會承接。

2006-03-13 17:26:30 · answer #4 · answered by 104法拍屋 7 · 0 0

到時候法院會履勘 會同警方 請鎖匠開門進去 若裡面真有傢俱的話(堪用狀況)
也不用保管半年啦 你就趕快拍照造冊 將清單繳給書記官 請書記官
盡快拍賣動產部分 到時候你就以底價買回就好 要丟要用隨便妳
其實我想裡面應該沒有東西了 有的話也是一堆雜物
希望我ㄉ回答對你有幫助^^

2006-03-13 04:17:45 · answer #5 · answered by 野鳥 1 · 0 0

聲請點交ㄉ同時,通知原債權銀行ㄉ催收經辦人員,看於能否於點交當日配合實施動產查封......如果裡面ㄉ傢俱看起來你還喜歡ㄉ話(免得費時再去買)就自願充當保管人......將來法院執行動產拍賣時......再便宜ㄉ標購下來(一般是新品ㄉ一到三折左右)......如果裡面ㄉ傢俱看起來你不喜歡ㄉ話,當然是請銀行自行雇工搬回去保管嘍。

2006-03-13 03:53:11 · answer #6 · answered by ? 5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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