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債權人現在房子在第一拍賣.若到第三拍流標我可不可以在現場申請承接抵債務.程序如何辦理 知道請告知 謝謝
2006-03-02 14:39:27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 租賃與房地產
從第一次拍賣到第三次拍賣,甚至特別拍賣(第四次拍賣),在法官開完標,仍無人應買時,法官會當場詢問『有無債權人要承受』。如果您是債權人,則可當場表示承買意願,萬一有兩人以上債權人同時表示承買,法官會以抽籤決定。如果您是第一順位債權人,您可以要求扣抵債權,那麼您不用趕在7天內繳款,但債權不足扣抵部份,仍需7天內補足,其它債權人承買要比照一般投標人繳款。不論債權人是否第一順位,承買都需準備兩成保證金,當場未帶,法官會要求隔日補上,否則承買無效。記得您的身份證件及章,務必帶在身上。網址:www.104woo.com.tw
2006-03-03 00:45:3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104法拍屋 7 · 0⤊ 0⤋
**如果第三拍都無人投標,法官會當場詢問有無債權人承受,你如要承受,當天需到拍賣處等待,要帶身份證,印章等資料(請先電話詢問承辦銀行,各地方有所不同).你承受的是房屋所有權,不是債權,也就是你以法院公告的第三拍底價買下房屋,房屋所有權是過戶給你.
**當天承受登記完後,約2星期內會收到法院的"權利移轉證明書",憑這張文件辦理產權登記.---先至稅捐處辦理稅捐申報後送至地政辦理登記,表格可下載或去索取,如不想麻煩就花些錢請代書辦.
**如有不明瞭處,可請教承辦書記官,法拍公告上均有資料
2006-03-02 17:02:3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emily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