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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剛剛買了一塊法拍地,已點交了,土地所有權狀也已拿到手了,可是鑑定那天前債主的侄子請人來把朋友的地前蓋了一塊擋土牆,他自稱是警察,且說朋友的地前有一塊地是他們耕著有其田的地,可是我們有去調地基圖但是圖上明明就只有朋友的地,在前就只有道路用地。(產權很清楚)我想問依下各位大大有什麼方法可以讓這位自稱警察的先生能夠不再干擾我朋友ㄋ(關於這種法拍糾紛能請哪各單位處理ㄋ,有沒有投訴單位ㄋ)買法拍的地,房子好像沒什麼保障!

2006-02-25 13:29:00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租賃與房地產

目前這塊地的前面有一塊道路預定地,而目前的道路有約7米,而預定規劃是17米,所以朋友的這塊地前面還有一塊地是屬國有財產局的,然而他們是在國有財產局上建擋土牆(地--道路預定地--目前道路),我們有向國有財產局申訴,但好像沒用他們只說我們可以申購,

2006-02-27 17:32:12 · update #1

請問依下各位大大有為有人知道這種法拍案,要請求哪各單位協助?,。

2006-03-03 06:45:32 · update #2

2 個解答

法拍不動產在點交當天,法院會通知警察人員前來現場協助,主要用意是排除債務人非理性抗爭及見證點交過程,嗣後有第三人來主張使用權利,拍定人即可請警察機關排除。土地不像房屋,可明顯分出界址,所以要聲請地政事務所鑑界,鑑界後訂立地標,您的土地產權範圍就確定了;有第三人來干擾,您絶對可以告他,點交後的糾紛不是屬於法拍糾紛。除了打官司告他外,還有一種簡易方法處理,就是向鄉鎮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網址:www.104woo.com.tw

2006-02-27 11:33:10 補充:
警察來協助法院強制執行點交,也同時見證原地主使用權轉移至新地主;如果有第三人以原地主關係主張使用權益,即可請警察機關排除。

如果第三人另有法律因素,警察當然無權處理,當事人要另行訴訟解決。

2006-02-25 00:13:0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104法拍屋 7 · 0 0

可以向地政事務所調地籍謄本來看,或是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土地複丈,先把土地的位置確定出來,若土地範圍有包含到那人自行蓋的擋土牆,可依民法第七百六十七條規定: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對於妨害其所有權者,得請求除去之;有妨害其所有權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向法院請求返還或除去。

2006-02-27 02:05:58 補充:
土地的問題跟警察沒有關係,除非是法院有強制執行的命令,否則警察才不會來管土地問題

2006-02-26 05:04:2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john 2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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