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Italiano Español Português 繁體中文 Bahasa Indonesia Tiếng Việt ภาษาไทย
所有分類

在地方法院法拍屋網站上看到地點適當,拍賣底價可以負擔的房子,可是有些專有名詞想請教各位大大....
1. 點交與部份點交及不點交之間的差別??
如果網頁上顯示"點交"...意思是...已經完成點交嗎?
那是不是就是已經有得標者了?..不然點交是點交給誰?
2. 56坪 x 4分之1...??是他被拍賣的坪數只有14坪嗎?
網路上所列出之"總拍賣底價"是只有14坪的價格嗎?

2005-09-26 14:14:42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商業與財經 租賃與房地產

4 個解答

民法第425條「買賣不破租賃」,法律要保護經濟上的弱者(房客);房東縱將房子出售他人,房客原有的租約不受影響,租期還有多久?租金月付多少?都不能改變,只是房東換人而已。得標人成為新房東,如果要求法院強制將房屋點交給得標人,就違反了民法第425條,所以拍賣時,法院一定會公告「第三人承租中,拍定後不點交」。

您要房客提早交屋給您,就要與房客協商,取得他的同意,甚至要貼補些搬遷費,來彌補他搬家的麻煩與損失,這也是合情合理。

1‧有點交的法拍屋,就是屋主自己住,或雖然有租約,但已被法院除租賃權,拍賣筆錄會公告「拍定後點交」。如果有房客承租,就會公告「拍定後不點交」;假如房子一部份屋主使用,另一部份分租別人,法院會公告「部份點交,部份不點交」;您標到這種房子,法官會把屋主住的部份,依司法程序點交給您,另房客部份,您就要自行協調,法院不介入處理。

2‧法院拍賣法拍屋,公告會詳細記載拍賣所有內容,有權狀登記的房子,無權狀增建部份以及房子所座落的土地,有時一筆地號,有時多筆地號,都會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底價最高者得標。

房屋的產權持分一定是全部。而土地部份,如是透天,產權持分也當然是全部;如果是公寓,可能就是持分1/4或1/5;萬一是大樓,就持分萬分之幾了。
2. 56坪 x 4分之1...應是指土地部份,這間房子大概是四樓公寓吧。您還要仔細看房子多少坪數,才能評估它的價格高低。

2005-09-26 19:41:1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104法拍屋 7 · 0 0

525全民配屋網_提供專業的房屋貸款、房屋買賣、購屋免頭款(或低自備款)、投資不動產、銀行貸款等購屋服務,幫助台北市、新北市頭期款不足的購屋民眾也能順利買屋! 搜尋:525全民配屋網。
525全民配屋網專家

2014-05-19 14:27:2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建議到htpp://23645359.3cc.cc/去問代書

2005-10-05 18:35:43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1.點交 是拍定後 點交 也就是說 這個案子拍定以後...法院會根據程序把房子點交給你 通常都是第一次書面點交 第二次 法官跟書記官會在房子裡面會同你根原屋主進行協商點交 第三次 就是 強制點交 你可能必須找當地里長或者警察局會同法院的書記官或者法官 當場強制驅離原屋主...
以上三個流程都需要書面聲請 你不去聲請 就不會有點交的情況
2.不點交 就是.............房子因使用權上面的問題 就是房子裡面尚有合法或者權利交代不清的佔有人 法院不會執行點交的作業
就算你去聲請也沒有 法院就市不會幫你點 如果拍定你必須值街找佔有人或者承租方 商談交屋的事宜
著名點交的意思就是說 房子的產權以及使用權清楚 法院會按照流程來幫你取得房子負責點交給你...............著名不點交的意思就是他們不會去做上述的事情咩
2.56坪 * 1/4 看不懂你寫的
你看到的1/4有可能是公寓土地的持分部份 公寓土地是4層樓共有的 所以拍賣也只拍賣本戶的1/4
也有可能是 建物部分只拍賣1/4也就是說這個房子有4個人共同持有 遭到拍賣的只有其中一個人的部分...........
那土地部分的話就會變成1/16(假設為4層樓的公寓)...那你買的部分就是1/4室的價格而已.......這種房子買到也沒有使用權 還得跟另外3/4一起使用 建議不要買黑

不過你既然認為價格還可以負擔而不是非常便宜 那可能就是你看到的土地1/4持分
另外基本上現在拍賣底價根本不準了 想要用底標標到房子-.-100件案子可能只有一件

2005-09-26 14:42:14 · answer #4 · answered by 殘酷冬天 3 · 0 0

fedest.com, questions and answ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