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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堂弟上個月買了法拍屋,目前正透過代標公司與原屋主洽談交屋問題,原屋主說要向我堂弟租,租金條件不錯,出租給原屋主好嗎?

2005-09-22 06:03:13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菁 1 in 商業與財經 租賃與房地產

Hi,104法拍屋,法院「民事執行處」申請點交,你們的紛爭您要委請律師,像法院「民事庭」進行訴訟,不懂「民事執行處」與「民事庭」之分別.

2005-09-29 05:32:11 · update #1

6 個解答

標到法拍屋,7天內要繳清尾款,約10至15天即可收到法院核發之「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收到證書即代表取得所有權。

此時一方面您們請代書辦理產權過戶,約15天左右,會取得地政機関之權狀,另一方面開始向法院聲請點交。

取得所有權後,自住或投資轉手出售或是任何其它分,那是您們的權利;原屋主要買回或承租,就看雙方談妥的條件以及您們是否接受。

一般而言,法拍市場中,經常會碰到原主要買回或繼續承租;如果自己不是急著要使用,,只要條件合意,賣給原屋主或出租,省了四個多月交屋時閶,也免了搬家費支出,何樂不為?其實對有經驗投資人,這是很棘手的事情,賣給原屋主,在他被拍賣的困境時,也知道您標的價錢,您要賺他一筆,很難讓他接受;不賣給他,可能會引起他的點交抗爭度。

原屋主就是財務困難,才會淪落法院被拍賣,緃使談妥價錢,其付款條件也會拖拖拉拉,搞不好最後付不出尾款;房子又在他手上,您急他是不急的,原來是有點交,只要雙方簽下買賣契約,執行法院就不再負責點交了;買賣行為暫時停頓,此時點交變成不點交,這是賣給原屋主最大夢饜,您們一定要小心。

另外如出租給他,萬一付了幾個月房租,付不出來了;或是租期屆止,要交屋了,他跟您要求一大堆條件,當然您不能讓他牽著鼻子走;可是您已不能回頭再找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點交,您們的紛爭,您要委請律師,向法院(民事庭)進行訴訟,等官司打贏了,再向民事執行處聲點交...

原屋主要買回或承租時,大部份的代標公司為了早日結案,都會樂觀其成。但有職業道德的代標公司,會分析利害關係,建議得標人拒絕,以1000個理由推掉。但如何推得漂亮,讓原屋主感覺,得標人很願意配合,但有太多無奈因素阻擋;使原屋主死了這條心,又不會反彈,這是考驗您的代標公司,折衝協調的功力夠不夠!!


回覆 2005-09-29 09:32:11補充問題

從某個角度,法院分成兩個單位,一為審判單位,負責明是非、辨真理、判輸贏,在民事方面,即為「民事庭」;官司的勝訴或敗訴,由民事庭法官下判決書。另一為執行單位,負責執行判決書中的判決事項,對於有爭議性問題,民事執行處法官秉持「形式上之審查,不做實體上之認定」原則,超出他認定範圍,就要另行訴訟解決。

所以,原來有點交房子,如出售或出租給債務人,事後雙方起糾紛,原執行處法官是不能再介入的,點交就變成「不點交」了。 

2005-09-27 07:01:4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104法拍屋 7 · 0 0

Yahoo!奇摩部落格,紀錄關於法拍屋的標購,如果想要了解什麼是法拍屋,可以到這個部落格逛逛唷!http://tw.myblog.yahoo.com/linandy0326

2006-05-25 07:23:0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千萬不要
到時候因為放心租給他門而錯過了法院強制點交的程序
他門以後不繳房租........你房子會要不回來耶@@~
搞到最後還要上法院重新告訴 他一定又可以白住你好幾個月了
畢竟 他有錢一個月繳你的房租 不會拿去繳房貸喔-.-
如果真的想租 還是要卻訂 租約要打好 押金要拿 合約上面明確的寫上
押金扣完以後 你有權利立刻請他搬遷 不得有異議
再來 就算租給他了...還是要跟法院申請點交程序 在正常程序下取得法院所認可的"使用權" 法院點交就是在點"使用權" 千萬要讓法官或書記官相信
房子已經確實由你拿回使用 也要請原屋主在法官或書記官面前承認
你已經取得使用權 最好是再點交的那天訂房租契約啦 由法官作證^^我相信他不敢亂來 這樣就不怕他跑了
就算他不給房子 還是可以馬上趕他走^^

2005-09-22 22:41:5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殘酷冬天 3 · 0 0

我也覺得不好,因為原屋主本身就是因為房貸繳不起才被拍賣,那現在租房子可能過幾個月房租又付不出來,對你們也不好,如果是賣給他可以考慮看看,但是真的要賣原屋主過戶的代書一定要找你自己的代書,以防一些小人或者是整修一下再賣出也可以!

2005-09-22 11:12:05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已我自己來看
一.就算是要出租給原屋主,也仍然要先完成房屋點交的動作,先確認經拍賣取得的不動產房屋狀況,例如:有無漏水,隔間狀況,房屋內部狀況.
二.另外,關於租賃契約也要注意~原屋主是因為房貸繳不起而被債權銀行拍賣的嗎?若是連房貸都繳不起,那怎會有能力付房租呢?所以要先去了解一下原屋主繳付租金的資金來源~評估一下出租有無風險~免的到頭來收不到租金~出租是可以,只要有信心可以順利收租~那也是不錯~

2005-09-22 07:27:06 · answer #5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建議不要!假如租金條件不錯,他的房子還會被拍喔!根本是在說謊!而且很多代標公司都會和債主串通,之後再分帳!所以為了避免成為海蟑螂的受害者=建議拒絕吧!因為到時要他們搬家會很麻煩

2005-09-22 06:10:41 · answer #6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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