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聽朋友說買法拍屋一定要給搬遷費,不然房子會被破壞,可是我已經沒錢了,那怎麼辦?
2.而我是委託給代標公司處理的萬一被破壞,代標公司會負責嗎?若不負責那我又該怎麼辦?
3.若真的被破壞我能採取什麼法律行動嗎?
請大家幫幫我~無助的人
2005-08-30 15:01:46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志哥 1 in 商業與財經 ➔ 租賃與房地產
買到法拍屋,繳清尾款,10天左右拿到「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就代表取得房屋所有權;如果有第三人承租,法院公告不點交,得標人變成新房東,房租到期才能收回使用。如果您馬上要收回房屋,當然要取得房客同意,造成他的麻煩及損失,貼補一些搬家費給人家,也是合情合理。
另一種情形,原屋主(債務人)自住,可能因大環境不景氣或不小心幫人做保而被拍賣,心態產生極度不平衡,加上法院案量太多,點交時間長逹三、五個月,給居心不良的債務人有很大要挾空間,如有「海蟑螂」從旁慫恿,此時得標人如處理不當,可能就會發生房子被破壞的慘劇。
不論是點交房子或是不點交,投標前預算一筆合理搬家費,是所有投資客共同的做法,只是金額多寡與爾後處理技巧不同而已;羊毛出在羊生身上,搬家費考慮在投標總成本中,您也不吃虧。
法官在處理房子點交時,大都會傾向較同情債務人(弱者),點交協調過程,會引導雙方能逹成交屋和解筆錄;如能像法官同情弱者的「天性」,支助債務人一筆搬家費,讓他租房子也有押金,也是功德無量。
當然萬一債務人獅子大開口,強索高額搬家費,那又是一種應付的功力,如何防範未然,您委託的代標公司是否有能力,够專業,投標前有無約定負責項目與範圍,絶對不能等到房子被破壞,才來採取法律行動,那是下下之策。
2005-08-30 21:27:3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104法拍屋 7 · 0⤊ 0⤋
1.看情況而定 搬遷費是讓你在法律程序之前 提早取得房子的使用權
不用等法院繁雜的處理流程 (3-6個月) 而且也可以買的安心使用的放心 不怕前屋主來騷擾
不過根據經驗前屋主騷擾的可能性不高 他自己大難臨頭了 銀行 債主都再找他 他沒有閒功夫亂你的 除非你遇到的是海蟑螂...所以一頒給搬遷費只是讓屋主走的安心 你使用的放心 也縮短取得時間而已
如果沒錢了...可以商請代書 再取得權利移轉證書要將房屋過戶給你 銀行轉貸款為一般房貸的時候 多貸個一成出來...或者全額貸款(只要你當初別標的太高)...你是自住客 銀行一般都會願意多帶點錢給你的(只要你肯綁約個一年)...錢的問題就可以解決嚕 搞不好還有錢可以裝潢
2.一般有信用的都會處理......代標公司只是幫你處理 不過你也得配合他門處理才行 如果你都不配合 他們也很難保證你的房子完整無缺 如果房子被破壞責任還是在於原屋主 所以被破壞的話...你必須找原屋主負責...但是再循球法律途徑來對付原屋主時...代標公司有義務也有責任應該在一旁協助 所以一般我都會建議買法拍屋的人...代標服務費得標後只先給一半 剩下的一半應該等取得房屋以後再給 免得代標公司不付責任
3.當你得標當天 你就已經是那間房子的新所有權人 權利移轉證書下來後就更明確了....所以原屋主剩下的只有使用權 只要房子內所有不能移動的物品
都算是你的了 只要被破壞 你就可以對原屋主題出法律的訴訟要求賠償
他能夠移動的只有屬於家具 電視等等的動產 不動產本身已經是你的 他只是還暫時擁有使用權 如隨意破壞不屬於自己果的物品 一樣可以告到他吃不完
但是...............會走到法拍這一不 你就算告贏了也可能拿不到錢 反而浪費一大堆時間 讓原屋主還可以住九一點 他住越久 你就損失越多利息錢喔
所以 一般都是建議買法拍屋的人 讓屋主好來好去...拿點錢讓他去外面租房子
也算作好是 畢竟你買法拍屋基本上應該都買的便宜了
2005-08-31 08:45:0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殘酷冬天 3 · 0⤊ 0⤋
樓上是專業ㄉ回答 好棒~~合理ㄉ搬遷費可以讓你提早使用房屋 不然一值給他點交 浪費2.3ㄍ月 那你如果貸款也要多角這2.3ㄍ月ㄉ利息阿 所以囉~~~~祝福你
2005-08-30 22:46:5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品味0985099191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