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蠻不公平的,當保全就不是人嗎?
這其中道理在哪呢!
2005-02-26 17:30:52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 工作與就業 ➔ 法律與法務
保全業在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中之支援服務業
適用勞基法之規定
但保全人員因工作性質,經勞委會87.7.27勞動二字第○三二七四三號公告
符合勞基法第84-1條規定,不受勞基法第30,32,36,37,49之工作時間規定限制
勞基法第84-1條
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下列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不受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四十九條規定之限制。
一 監督、管理人員或責任制專業人員。
二 監視性或間歇性之工作。
三 其他性質特殊之工作。
前項約定應以書面為之,並應參考本法所定之基準且不得損及勞工之健康及福祉。
2005-02-27 15:53:2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瞭解一次、多一次的保障。尋找八大行業工作。必須謹慎小心一點。
小巴常說:保險跟冒險只差一個字,意義卻是大不同!
一通電話、一次詢問。都是為自己的著想。
2013-11-21 19:10:1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