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跟會~到了結束時拿不到錢~到底該請會頭給我哪種證明更有效
更能快速把錢拿回來
保管條是因為看了報紙上的文章才知道~可以說他請他代為保管
現在不歸還可以說他侵占~是真的嗎?
會更有效用~讓他更快還錢嗎?
感謝各位解答!!
2006-08-01 05:28:32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Qa3030 1 in 法律與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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