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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將我的個人持股(股份有限公司),賣給我的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股價該如何訂定?可以用每股10元作交易嗎?還是需以實際價值計算?或者可以低於10元?

2007-12-25 05:06:45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投資

1 個解答

出售持股應以「時價」為之,若無「時價」,則為「交易日公司每股淨值」。請參考財政部解釋令如下:

主旨:營利事業出售未上市公司股票,其售價顯較時價為低者,比照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二十二條規定,除其提出正當理由及證明文據經查明屬實者外,應按時價核定其售價。
說明:二、主旨所稱時價,應參酌該股票同時期相當交易量之成交價格認定,如同時期查無相當交易量之成交價格,則按交易日公司資產淨值核算每股淨值認定之。(財政部82.2.26.台財稅第八二一四七八四四八號函)

未上市公司股票價值之核估,其公司淨值之計算,應以各該公司資產負債表中之本期損益減除依規定稅率核計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財政部67.4.20.台財稅第三二五四九號函)

2007-12-25 10:21:4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Taurus 5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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