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如果是到銀行購買基金﹙不論是國內外基金﹚,消費者與銀行之間是走信託關係,如果是到證券商營業處所購買國外基金,消費者與券商之間是走受託買賣國外有價證券的委任關係。接下去我想知道,在香港的話,如果是到銀行購買基金,消費者與銀行之間的法律關係是什麼?
2007-12-21 06:38:03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ericdungeon 1 in 商業與財經 ➔ 投資
信託關係
基金名義上的受益人是銀行,股利也是透過銀行給你,基金公司不會自己匯股利給你。
2007-12-28 11:50:0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Taurus 5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