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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
我和我男友(應該說是前男友,因為我們已經分手了)
在一起大概有兩年的時間
這當中,經歷過他公司營運不順
其間他跟我調過30萬
後來還是打公司收了
雖然後來他也有去找工作(房仲)
但當然沒有什麼收入
所以我也盡量的照顧彼此的生活
總想著既然要在一起就別想那麼多
不過30萬這是一定得還的
這他也知道

後來我們分手了,導火線是我發現他劈腿
或許有人會覺得我也許氣燄高
但我想我應該沒有
我連照顧他都不想多說什麼,怕傷了他的自尊心
但我沒想到他會如此不尊重我
還讓我看他們的照片,卻跟我說他們沒什麼
至於他的理由是說什麼我像小孩子,我們不適合
總之分手的理由,我想已經不重要了

我之前幫他付過房租或車貸
那些我也不想再計較了
只是那30萬我還是得拿回來
一開始他會說
他也想還我,但經濟就是不景氣,他就是沒錢
命是有一條啦,看我是要手還是要腳啦
後來他也索性不接我電話
我可沒有索命連環call喔
一兩個星期我會打一次或傳簡訊提醒他趕快還我錢
但現在面對他沒有任何的回應
我有想把這件事跟他爸媽說
請他爸媽看是要怎麼處理
起碼要給我個交待
但我這樣想會不會太唐突了
也許人家會覺得因為他跟我分手了所以....
不過我想我應該已經冷靜夠了
畢竟已經分手好一段時間了

想請問各大大
你們覺得我該怎麼做比較好?
打電話給他爸媽嗎?
還是...

現在他房子的承租人還是我
這星期我也會去請房東把承租人改掉(我們是遠距離)

至於想要罵我的人
就請你手下留情了
因為那也都發生了
再罵我也於事無補...
先謝謝各位大大...

2007-12-17 13:16:11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健康 心理健康

我態度還不錯吧,我都不敢太兇
尤其傳簡訊給他,我也只叫他趕快還我錢
其他惡言都沒有,怕他到時候有證據說我恐嚇...
我也不是說要顧情面還是什麼
就沒感情了咩,何況我都會想到當時他劈腿的事
只是我害怕會被說恐嚇...會嗎?

2007-12-17 15:45:22 · update #1

我們只有口頭說啦,並沒有寫借據什麼的,我這只剩下3張他開立的支票,不過他是有說我要他寫借據他會寫給我,但我現在不知道該怎麼做順序才對,我剛爬了文,似乎應該先寫"存證信函",我剛擬好,也請各位大大幫我看一下,那我應該先寄信函給他,還是這星期先上去叫他寫好借據,他會不會收到存證信函更不理我,反而不寫給我...
其實我也怕這樣更找不到人...唉~~腦殘的我...

2007-12-17 16:36:50 · update #2

敬啟者:
台端於2006年4月致電本人,佯以急需用錢為由,向本人借款新台幣五萬元,雙方口頭約定應於三月內返還;又台端於2006年7月18日致電本人,佯以急需用錢為由,向本人借款新台幣二十五萬元,雙方口頭約定應於三月內返還(分別開立三張支票),已於2006年7月24日匯款於指定帳戶,詎台端拒未履約償還上開借款,迄今已逾一年又5個月均置若罔聞,茲為保障本人合法權益,特以本函通知,請於函到七日內迅予返還上開款項,逾期本人決依法追訴台端民、刑事法律責任,絕不寬貸,敬祈查照 ,特此通知如上,請勿自誤為禱。

2007-12-17 16:37:00 · update #3

有沒有本票範表~~~
我還要簽什麼(我可不可以叫他通通簽~本票.借據.保管條?)

2007-12-17 16:39:29 · update #4

6 個解答

您好:請問您借他30萬有立借據嗎?如果有,那就很好講話;若沒有........我想您要把30萬要回來就難了!!!

2007-12-20 12:27:37 補充:
借據很重要,之前沒先寫,僅以口頭約定,這樣很容易造成借款人賴帳(很多人都這樣,有時太相信一個人也不是什麼好事!!);既然他有答應妳要寫借據,那最好就是先寫借據,寫好後再來進行其他動作,例如:先去法院提告!!

有了借據,也有了存證信函,妳再打電話告訴他父母,不然,沒有借據也沒存證信函,他父母可能會因為維護自己的兒子而不承認妳說的事情,即使是事實,也可能翻臉不認帳認為是妳空口說白話,
妳要記得一句話:〝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很少人做得到大義滅親這種事的!!為防止以上情形發生,還是先寫借據要緊吧!!!

ps.寫完借據要記得給他簽名蓋章,蓋手印也行!!

祝早日解決

2007-12-17 13:33:2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平淡的幸福 4 · 0 0

恩恩,,,,他就是不想還錢,,,你就直接找他的家人談吧..再沒用的話,,就直接到公司找他,,怕什麼,,他都不怕丟臉..讓他覺得丟臉的話,應該就會想辦法還你錢了

2007-12-25 07:36:1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花季般的男子 1 · 0 0

敬啟者:
台端於2006年4月致電本人,佯以急需用錢為由,向本人借款

逾期本人決依法追訴台端民、刑事法律責任,絕不寬貸
===========
妳擺明了想羞辱他嘛
什麼 佯 啊
什麼 刑事法律責任 啊
要是我收到這種東西
本來要還也不還了
就等法官判吧

公司缺錢是真
借錢不還哪有詐欺罪嫌

2007-12-18 02:56:3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袁崇煥 7 · 0 0

30萬不是什麼小數目

現在
不太需要留給他什麼人情

其實你應該也有發現
他到後期完全 根本的
只是在利用你

利用你養他
利用你替他繳房貸車貸

沒感激你就算了
還劈腿
用這樣的方式報答你
你根本無需留給他任何的面子


頂多對他好一點
拿本票給他簽
一定要簽
他經濟不好起碼有收入
看一個月固定還個幾萬

如果他的態度是讓你絕得他不願意簽
那就告訴他爸媽
我絕得這是理所當然

反正本票簽了
即使他現在還不出來
總有一天他還是要還


加油
祝你成功

2007-12-20 20:36:38 補充:
簽借據也可以

只要能證明天有像你借這些錢

而確保日後他不會不認帳就可以了

2007-12-17 14:30:51 · answer #4 · answered by Betty Huang 2 · 0 0

我真的希望不要出什麼人命才好,畢竟生命是很重要的,妳千萬不能太兇,不然會讓他有不正確的想法,例如販毒、自殺......以下省絡

錢是妳的,妳當然有權力叫他還,你們也已經分手了,妳也不用擔心到傷害感情之類的事情。

Q:我該打電話給他爸媽嗎?
A:當然該打。父母一定要處理自己孩子的事情,至於後續會怎麼樣?我也是不太清楚。

2007-12-17 14:08:22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3 · 0 0

我覺得他擺明不會還你錢了,你還是直接找他父母親談吧!!或者也可以請你的家人陪你親自去他家一趟,也可以請他們寫保管條不要簽本票哦!!!寫保管條他如果跑了不還錢你直接拿去警察局報警好像是可以告他詐欺,警察就會幫你找人了,不用自已去找,這是我朋友寄給我的mail理看到的,你可以在知識+發問保管條的詳細問題,希望對你有幫助哦!!!祝你早日拿回扣扣

2007-12-18 06:00:22 補充:
簽本票須要拿去法院裁定哦這樣才有效,但是拿本票去法院告他就算法院要他分期付款錢一次清償,他一句沒錢你也拿他沒辦法。保管條是牽涉到刑事的詐欺會背關的,你可以二者都叫他簽,多一點保障。

2007-12-18 06:03:02 補充:
支票和本票比起來好像本票比較有保障哦

2007-12-18 06:05:54 補充:
騙他先簽,在採取法律行動吧!!這樣在法律上你更站的住腳。

2007-12-18 06:10:25 補充:
請律師幫你寫一張保管條讓你們雙方在有律師見證下簽下保管條,這樣他就跑不掉了,他不還的話,就拿著保管條去警察報案,告他侵佔。

2007-12-17 14:07:47 · answer #6 · answered by 娃答西 2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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