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屬於營造業,承接建設公司的營造業務。有個問題:發現工程合約的金額不等於發票開立金額而且金額差很多,老闆說發票已全部開立完成,想想好像不太對?況且合約書稅捐處已查過印花稅,不就表示金額不可隨意變動?發票金額是不是要同合約書?請有碰過此類問題的人詳細解答。
2007-12-03 04:09:27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 稅捐 ➔ 台灣
合約書稅捐處已查過印花稅,不就表示金額不可隨意變動?發票金額是不是要同合約書?
ans:不是這樣的喔!即使查過印花稅也是可以動合約的,因為營造業照圖面施工,業主可能會在施工過程中改變想法或也有其他變動因素,一個工程下來,多少都會增加或減少,所以一般都會在合約後附註辦理追加或追減金額,對應發票和合約的差異。所以一般營造業都不會在一簽完合約就馬上貼印花,都是等到稅捐處要查時在補貼。像貴公司在還未完工就查核印花,這時應該要馬上問老板工地合約金額有無變動,若有應該在合約後寫上附註條款:辦理追減金額,這樣印花稅就不會多貼了。
2007-12-03 04:47:0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hong yuan 3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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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19 22:49:0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1 · 0⤊ 0⤋
工程發票的金額要看當初跟業主談定的繳款方式而定
一間房子的建造少說也好幾個月
不可能一次就付清全部金額
我們公司有預付款及分期工程款的差別
其發票金額是不可能等於合約金額的
不過若已經開出發票的
還是可以請對方將發票退回再重新開立
2007-12-03 04:27:0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Joyce 7 · 0⤊ 0⤋
一:發票金額應該是要討論含稅否
二:你應該再看你收進發票{進項}和合約書數量是 否有差距,
三:國稅局查帳時會對你進項數量和合約書數量是否差距太大,差太大部分會被剔除
四:如發票金額超出合約金額時,要馬上補一份追加合約
2007-12-03 04:24:24 · answer #4 · answered by 曉棣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