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如果要寫活動企劃..
前提是...這份企劃書是要送去審核ㄉ..才能通過實行
那有關活動企劃的內容
是否要寫
協辦單位..
指導單位..
贊助單位..
類似這種ㄉ...
還是這些合作ㄉ對象都要事先在寫企劃之前先找好...
可是假設我還沒有確定這ㄍ活動會不會通過...
先找了這些贊助商或合辦單位....
這樣不是怪怪ㄉ??
2007-11-26 15:01:25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Kikia 1 in 商業與財經 ➔ 工作與就業 ➔ 其他:工作與就業
通常企劃活動需要送審核才能辦理..那你應該是承辦單位..核准單位才是主辦單位...除非你所使用的場地是需要政府機關同意..那核准單位就是列名指導單位了..(這是通常狀況)...
至於你擔心這活動若不核准通過的問題....應該是你事先聯繫協辦單位及贊助單位時就必須說明此一狀況(通常是會核准的..除非你偏離主題或涉及其他政治因素等)...若核准時協辦單位負責哪些..贊助單位贊助金額及物品等..若沒核准就取消協議...
小小解釋..也因為你載明是何活動...所以大略告知..希望對你有幫助!!
2007-12-02 16:56:4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大智若魚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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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1 13:11:2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