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1月15號下午一點25分左右要上班的途中行經愛河那條河東路在高雄地方法院前與人發生車禍我是騎乘機車直線前行而對方是對方來車轉彎往我的方向要停往停車格的方向,但他沒注意到我的車已經到了,因此我撞上他副駕駛那邊的前車輪,我的機車前方損毀而我倒在地上,對方有下來看我的情況,我有問他說先生你都沒在注意機車已經到了嗎???他一直跟我說拍謝問我情況有沒有怎樣跟我說我機車去修理他會負責他說他趕著去地方法院開庭,因此我門就只有互留電話,沒有報警,而後我門約好今天要拿錢但是他卻遲到30分鐘我跟我妹說我上班來不及趕著去上班你幫我在我門約好的地點等他,他人雖然來了但依直強調說一定要本人來簽單,我妹說如果你一定要本人的話可以來我公司找我簽而我的公司距離約好的地點不過5~10分鐘的路程,他卻說他要上班談生意是我沒等他的,然不成別人等他都不用上班嗎,而後來我在打電話給他他就跟我盧說他再談生意跟我說他是同情我不要在那邊輝,他說他會給我電話就說他一定會處理,不用擔心拿不到錢,兩方講的很不開心,他就說要不然你就去告阿告贏在來跟我拿錢阿他法院比我還熟阿,是後又打給他他又說約好在他公司地點拿錢,但後來他的電話就一直打不通了~~~但有他的車牌和電話今天有去警局備案但是警方並沒有幫我打電話找車主也是較我們和解~~~~~我的車速有比較快但我該自認倒楣嗎我有錯嗎~~請各位大大給我一些意見現在電話一直打不通我該如何~~~~~
2007-11-16 16:17:33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汽車與交通 ➔ 其他:汽車與運輸
從車禍發生到現在都是我主動在打電話跟他連絡,他卻連一通電話都沒有打過來而且他關機的次數很頻繁~~好像看我是女孩子比較好欺負的感覺,他是一位四五十歲的人了
2007-11-16 16:21:14 · update #1
事情發生第三天!!電話通了!!我媽跟他沒講到兩句話回我媽說我沒那個時間處理這種事就掛電話關機了~~~~~~擺明被凹了~~我現在該怎麼處理....
2007-11-17 04:59:46 · update #2
但是我機車的強制險過期了我還要通知保險公司去跟他談判嗎??還是我直接到備案的警局去提出告訴
2007-11-17 20:26:04 · update #3
莫名其妙!!你以為我沒在處理沒在連絡嗎????事主是我遇到這種事已經夠倒楣了怎麼可能不處理!!上來知識是想要問更多我沒注意到的事提出我的疑問~~如果你覺得我是在浪費時間不去處理那你大可不必再浪費時間了隨便你怎麼以為好了~~~還是謝你提出的意見
2007-11-18 06:27:43 · update #4
你有留下 什麼證據嗎?除了 車傷之外~
比如說 你有當場照相~或者 剛好那裏有攝影機~有可以指認的目擊證人~還是 有什麼證據呢~
根據你的形容~你是直線~他是轉彎~根據道路法規~轉彎車要讓直線車先行~
車禍之後~要馬上通知保險公司(比如說 強制險)~然後打電話報警
不可移動車輛~然後記住當時時間~拍照存各項證據~包含煞車痕~車傷~人傷~車牌~地點~路面~等等~
根據你的說法~建議你 先打電話問保險公司 然後報警~然後牽你的機車去開一張維修好要多少錢的單子~找看看那個地點有沒有錄影~或者 目擊證人~
附註:1.所有的證據~都要備份 副本給警方 正本 自己完全保留 以防被吃掉~
2.你絕對是對的~如果對方要求你賠償~你可以強制不和解 提出告訴(前提要有證據)
3.對方保險公司不可以寄存證信函給你~收到 保留 多一項 可以告的~
4.找認識的 有法律常識得 幫忙~比如說 以前學校的教官 或者 親友有警察 法官 律師之類的~!!
5.和解書要詳細看清楚~不能私下和解~要有 自己帶去的(能人)在場 警方在場~公信人物在場~
還有問題的話 在問吧~或者 加我及時通paul77921
2007-11-16 21:36:22 補充:
強力建議~去找 以前學校的 教官 或者 親友有 相當熟悉法律的~!!
那種人事 欺善怕惡 的人~要比他凶~!!
2007-11-16 21:46:32 補充:
一定要先通報 保險公司~因為~你這算一 意外險~
說不定可以 拿到一筆 保險~
但是 你沒在 車禍當場 打電話給保險公司 和 警察~
所以 可能 保險公司 會賴~!!
2007-11-16 22:14:32 補充:
不好意思找教官 或者 不熟~先找熟的老師 請老師 通知教官~!!
2007-11-17 10:02:48 補充:
好吧~我交你~
1.現在~去找老師 找教官 或者 直接去找教官 幫忙~
2.報警~自己去報警 不是 備案 也不是拿它的備案出來說~是 報警抓人
3.通知保險公司 去跟他談判~
4.盡量收集證據~
5.找你們當地的權威~縣市長 不會鳥你的 找 鄉鎮村里區鄰長~幫忙
2007-11-17 10:04:18 補充:
速度要快~越快越好~不要再拖了~
拖過一定的時間~警察不會理你的~
保險公司也不會理賠~!!
不要再看了~現在馬上打電話通知教官~
然後證件拿著~馬上去找 權威人士 去報警抓人~!!
2007-11-18 09:53:10 補充:
都要~你還在猶豫阿?還沒去?
那 你可以打算不用去投訴了阿~
很多證據都只存在一兩天而已~
跟你說 你在不去報案 繼續發問 我也懶的鳥你了~
繼續說下去 只是廢話而已~警察會跟你說 怎麼過這麼久了才來報案~
不受理~對方也會假裝 沒發生~你繼續發問阿 繼續問沒關西~
吃虧的是你而已~!!
我不會在回答了~浪費力量~
2007-11-16 16:32:0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3 · 0⤊ 0⤋
因為是發當時沒有警員到場處理,而你備案只是你單方面的說詞,這些很難成為日後有力證據,建議你現在做法:
1.你可經透過關係取得路口監視影帶,拜託里長去事發地點區域警局查看影帶,通常你自己去要那些警察懶的理你(或許說白點她們不會用電腦),這就是最重要的一點證據。
2.依車牌電話提供警察,查閱當事人的姓名及住址,你主動寄存證信函(去網路下載寫完去郵局辦理),並同時去事發地點鄉市公所辦理調解委員會(須提供肇事者資料)。
3.等待調解委員會調解期間,你去收集修車單、醫療單據、和你之間的通話紀錄單及其他該理賠單據。
4.調解委員出面調解,調解不成,則可要求調解委員提告。
但說實在的如果提告的話,你贏面的機會不大,你最重要的看可否取得監視影像,這是你目前最重要的證據。
你的強制險過期了,你要求保險公司去談判,保險公司大多看多少證據講多少話,而且過期了我想他也不想去躺這混水吧!!而你說直接去警局提告,你想你可提出多少證據,去到法院通常還會叫你先去調解委員會和解在進行訴訟。
還有車禍提告方面刑事責任要事發6個月內提告,民事責任2年。
或許你真的有口怨氣出不來,但如果你要走上述路程,你必須要以心理準備,得到可能結果不錯,也有可能是零,因為這期間你要辦東辦西的費用零零總總加起來就是修車錢了,你自己決定。
祝早日完事!!
2007-11-18 19:21:4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4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