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維修方面,若要店家開立三連式發票....是否要付店家五成的稅金?但是營業稅不都已經內含了?還有外加的嗎
2007-11-13 16:21:55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包仔╭☆ 1 in 商業與財經 ➔ 稅捐 ➔ 台灣
通常都是營利事業單位(俗稱公司or企業)為了可以用來作為進項憑證的依據;報稅時,可以當成成本支出,可以少繳一些營業稅~~也因為如此,依我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2條、第33條和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9條規定營業人(也就是店家)須開立統一發票,並要標明交易日期、品名&數量、單價、稅額&總金額、買受人名稱(也就公司名稱)和統一編號.......等等
如果您要求開立三聯式發票的話
要反推回去算未稅價、稅、含稅價
例如你賣1000元,你要用計算機按1000除1.05(因為賣價是含稅,你要算未稅)所得952(四捨五入至整數),這就是未稅價
未稅價952-含稅賣價1000=48(這就是5%的發票稅了)
開立三連式發票這三樣數字都要寫出來
未稅價952 稅48 含稅價1000
2007-11-13 16:30:1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Joyce 7 · 0⤊ 0⤋
如果他不開發票
可以去檢舉
小賺一筆
2007-11-15 12:50:2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沙龍 4 · 0⤊ 0⤋
不開發票!就沒有營業稅!!
但是你要叫店家開發票
就要另外給他了~~
現在都是這樣子滴
2007-11-13 16:29:1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泰迪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