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父行動不便,要請外籍看護工,目前需要醫院開立診斷證明以及巴氏量表評估。請問其開立標準為何?如果醫生不肯開要如何辦理?
2.如果是到醫院初診就要請醫生開立相關證明,有可能嗎??如果不行應該是要門診幾次以後或者隔多久才可以拿到呢??
3.另要開立行動不便以及評估巴氏量表的科別,應該要看內科?復健科?還是神經外科??
請有經驗的幫忙~~~(台中地區)
2007-10-31 16:33:33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達哥 4 in 健康 ➔ 疾病與處置 ➔ 其他:疾病
一您可以連結以下網址,裡面有您要的相關資訊,也有相關表格下載
http:///www.twwinner.com
二是否可以一次開立?這是由醫生決定,每個醫生的看不法不一,也
跟受照顧人的身體狀況有關,患者是否經常在該家醫院就診,該
醫院是否有其病歷有關
三所謂的行動不便有許多原因,包括中風.植物人.截肢.受傷...每一
種狀況都不同,所以必須了解他的狀況才能回答
PS建議您連結上列網址了解,在各地有服務人員可以給您充分的
解答喔
我也是人力仲介公司的人員
2007-11-03 17:34:43 補充:
該網站裡面您要了解的相關申請資格
表格
專業
法條
以及各單位的連結都有
應該可以給您相當充分的解答
2007-11-03 13:33:0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llen 1 · 0⤊ 0⤋
行動不便,是什麼原因?是否有長期的追蹤服藥紀錄?如果有,就回原追蹤醫師那哩,必竟他會較了解您父親的狀況,不論什麼科,只要對父親狀況了解即可。初診,一般醫師多不會冒然開立這類診斷證明。
現在外籍看護工管制嚴格,巴氏量表需20分以下才符合資格。且須一位專科醫師及一位專業醫療人員共同評估簽名。
只要符合資格,醫師應當不會為難你們。
2007-10-31 17:41:5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J Minn 1 · 0⤊ 0⤋
因為現在管得很嚴
因為有不法人士仲介
各大醫院家醫科或是內科都可以開立醫院有表格
但是你父親行動不便整天依賴輪椅而且需要人協助處理日常生活嗎
若是熟悉醫院會比較好因為醫師熟悉你的病情
可以多試幾家醫院但是如果病情不嚴重恐怕很難
2007-10-31 17:27:2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