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收到法院通知單....
是我以前幫公司買貨物簽的本票...後來公司倒惹...
錢都沒去付款...法院來的傳單我也沒去....
所以都不知道現在到底怎樣惹ˊˋ
請問法院有這筆傳單....那我在銀行還能貸款嗎??
完全不能還是很困難@@?
再請問一下....這樣的情形+另一半信用不良...還能貸款嗎@@?
對方拿本票告上法院...我該如何處理呢@@?
我一定要環這筆錢嗎?...還是有別的處理方法呢@@?
2007-10-08 17:48:45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冷╭☆ 2 in 商業與財經 ➔ 個人理財
基本上有幾種解釋
1.你收到法院通知應該是本票裁定..如果收到通之20日內沒提出異議..即可憑裁定提起民事執行..查封你名下不動產..或是查封你薪水1/3
2.你收到是法院地檢署通知單..你沒到庭..還會在通ㄓㄧ次..(不過可能性較低..因為這屬於兩造民事糾紛..告你詐欺比較難成立)
以上兩種可能都跟銀行沒關係..只要你目前貸款繳款正常..信用卡及現金卡繳款都正常即可(因為你開的是一般本票..不是銀行支票..若是銀行支票跳票..你信用早掛了)..自己花200元到聯徵中心查證自己信用即可..只要你正常可以到銀行試試看!!
至於你簽發本票一事..請告知詳情..我才有辦法解釋!!
2007-10-09 03:30:4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大智若魚 7 · 0⤊ 0⤋
您好.
法院有傳單..表示還沒有確定宣判..SO.還是可以向銀行貸款.
既然本票上是你的名子..債權人當然 向你追討.@@.
再法院立場只要你有誠意分歧慢慢還錢就OK啦.
配偶信用不良(可以找不看配偶信用之銀行辦理)
建議判決前盡速辦理..@@
2007-10-08 22:45:4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瑾葳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