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新竹 在04年10月買了一台Focus 1.8
車況很好 我也很寶貝
可是目前因為工作關係要去台北工作
所以會有1~2年會很少開到車
可是車子都還很新
現在賣覺得有點不划算
可是車子放著又可惜
所以我應該要賣車嗎?
還是要留到1~2年後再開?
不知道怎麼做比較好
請大家給我一點意見
這對我很重要
麻煩大家了
2007-09-03 10:48:54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甜凱西 1 in 汽車與交通 ➔ 維修
車子是民國94年,也就是2005年啦~我打錯了啦
2007-09-03 18:58:17 · update #1
如果覺得現在賣不划算可以把車牌辦理繳銷,等到要使用時再辦理領牌就可以了,這樣就可以不需要繳稅金了,但是車輛放那麼久都不開是比較會壞的
2007-09-03 17:14:2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坤宇 7 · 0⤊ 0⤋
基本上,我會傾向您把車車賣掉,除非您留給家人開。目前車齡三年,加上又悉心呵護,相信要脫手並不難。在北部上班開車划不來,塞車又耗油,到公司還得租停車位,晚上下班回租屋處也得再租停車位,所以您不想將車帶到北部是正確的想法。不賣的話,稅金保險還是得繳,車子哪怕顧得再好,總是也再一天天地折舊;去監理單位辦停駛至多是一年期限(除非你打算北部只混一年就捲舖蓋閃人那就別賣),停駛其間大牌還是得繳回,若是改天連續假日你回老家,臨時想載爹娘去廟裡燒香拜拜,結果愛車前後沒大牌,您覺得能上路嗎?這時的心情會有多幹,您倒是可以想像一下,家裡有台寶貝車,結果因為沒牌不能出門,到時真的會氣到掐LP喔!且車子長期沒開也不好,機油畢竟是酸性,家人是否會乖乖每天幫你發動你也不敢確定,再說車輛原地無負載怠速發動五至十分鐘,那也是發心酸、發感動的,現在一部車上所用的電子產品太多了,光室內燈忘記關,半或一個小時後,轉動鑰匙要發動車子,您都會覺得起動馬達會頓一下,有氣無力很不甘願地才發動,因為有太多死人骨頭的東西都在吃電,真的不是每天發個五分鐘就可以把電瓶充飽的喔!不過以上都不是很嚴重的問題,最怕就是改天螞蟻軍隊整個旅延著輪胎移防到您車上,那時就粉頭痛>"<
2007-09-03 17:03:36 補充:
對了,我有同事對您的車有興趣喔!可否mail給我,咱們了解一下^^
2007-09-03 13:01:0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juitengc 2 · 0⤊ 0⤋
給你建議.
1.如果很少用車,現在賣車價會比較好且減少牌照稅.燃料稅.強制險.費用支出.
2.如1~2年後才要再開,去監理所辦理車輛暫時停用以節省稅金,停用期間不可把車開出去,被抓到可是違法喔.還要記得一星期發一下車以免電瓶沒電,半年換一次機油以免機油變質損壞引擎.
2007-09-03 11:28:3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內胎 2 · 0⤊ 0⤋
如果確認不會用到(1~2年的話),趁現在三年多( 04~05~06~07年)
還有價值,不然等你以後想賣就更不值錢囉!!
當然啦!!除非你用到報廢!!
2007-09-03 11:06:32 · answer #4 · answered by 會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