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Italiano Español Português 繁體中文 Bahasa Indonesia Tiếng Việt ภาษาไทย
所有分類

●去年十二月我買了一塊30坪的空地,一直沒加以利用
●直到今年八月才從朋友得知:有被加徵空地稅的問題
●我才剛剛規劃加以利用
●請問:這樣會被加徵空地稅嗎?

2007-08-21 18:58:46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his 4 in 商業與財經 稅捐 台灣

1 個解答

土地法#87:空地指: 凡編為建築用地,未依法使用者。土地建築改良物價值不及所佔地基申報地價20%者,視為空地。
平均地權條例: 空地指已完成道路、排水及電力設施,於有自來水地區並已完成自來水系統,而仍未依法建築使用;或雖建築使用,而其建築改良物價值不及所佔基地申報地價10%,且經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認定應予增建、改建或重建之私有及公有非公用建築用地
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在已發布都市計劃細部完成之區域,並該已公共設施設置完竣,若該地2年內無興建及使用,依法需課徵空地稅,經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核定應徵空地稅之土地,按該宗土地應納地價稅基本稅額加徵2-5倍之空地稅。不果你應該不用擔心
空地稅目前是有法但不一定會執行,土地之使用與興建並非地主單方面可以決定,目前在實務上到很少聽到有相關案例

2007-08-21 19:31:0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送報的 6 · 0 0

fedest.com, questions and answ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