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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人家起衝突,口角紛爭後,對方持刀砍殺我,我身中兩刀,其中一刀剛好被肋骨擋到,不然就傷到肺了!我情急之下搶他的刀回砍他四刀,有一刀斬斷他的手筋,如果到時候開庭,我大概會被判什麼?我已經成年了,砍殺我的那個人還是未成年

2007-06-26 01:36:54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4 個解答



我不是法官,也無法告訴您 法官會怎麼判。
您可以先參考這個解答: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7040104404

ex:甲胖男欲趁乙瘦女睡著時,欲性侵害之。
1.乙瘦女持木棒打昏甲胖男系正當防衛。
2.乙瘦女持菜刀砍傷甲胖男系正當防衛。
2.乙瘦女持槍射殺甲胖男系防衛過當。
==
刑法
第 23 條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第 24 條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

先不要管成不成年的問題,如果對方「第一刀」剛好砍斷您的肋骨,他未成年難道您就會少受點傷嗎?(不過他會少判點刑是真的)

在法庭上,您是可以抗辯的。是的,您回砍四刀,甚至砍斷他的手筋。但反過來想,你已經受傷了,如果您沒砍他手,刀被他搶回去,死的就是您!

如果是我,搶到刀的第一個反應也一定是先砍他右手。那是直覺反應,誰會在自己被砍到肋骨時還去想什麼「防衛過當」的問題?

建議您跟法官主張:您沒學過任何防身術,當時已經受傷,失血過多隨時可能倒下。只想好好活下去,根本無法思考過當不過當的問題。

法官會判什麼不是您可以控制的,但您的言語態度是。請保持禮貌、冷靜的態度,並言語清楚,切忌前後矛盾。

我覺得這是正常防衛,因為我真的被刀砍過,知道那種感覺。
您沒反砍他的肋骨或要害,已經是手下留情了。

我相信您是個善良的人,請給自己一點信心。
good luck :)

2007-06-26 06:21:1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繼小豬 5 · 1 0

實際狀況要看他所受的傷所提出的驗傷單

假設他所受的傷只是讓他喪失加害他人的行為能力的輕傷

那就是屬於正當防衛

假設他所受的傷已經導致重傷或致死之虞

你就是屬於防衛過當


台灣法律的判決其實跟你所受的重傷無關

主要是要針對加害人的傷勢而言為主


你的問題其實資歷料提供不完整

所以以上回答提供你做參考


就問題來說機率是一半一半

2007-06-26 20:55:0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1 · 0 0

是防衛過當的機率蠻高的
畢竟刀已經搶過來了,還砍四刀是有點過頭
不過法官確實必需考慮當時的一切情狀
才能判斷是防衛過當或正當防衛

2007-06-26 07:18:3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Big Cat 7 · 0 0

很可能是防衛過當
就像你說的,搶下他的刀,已足夠讓你的威脅解除(除非他還有第二把刀或其他攻擊性的武器)
但你除了搶下他的刀,又反過來砍殺他,我認為是防衛過當
不過這裡不是法庭
真正的庭訊,還必需考慮很多因素

2007-06-26 02:03:57 · answer #4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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