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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太太幫母親保台北市政府員工團體保險,今母親得結腸癌二期,
已於昨日切除,估記前後住院約15天, 請問依保單內容,大約可請領多少保費,謝謝您!!

台北市政府員工團體保險自費專案
1.定期壽險: 含【重大疾病先行給付30%】
2.意外險: 保險金額: 100萬(為一單位)
3.重大疾病險: 保險金額 30萬/月繳保費
4.傷害醫療險: 保險金額 3萬/月
5.防癌健康險: 癌症身故理賠 NT$ 300,000
初次罹患癌症 50,000 癌症手術津貼 30,000(無次數限制)
癌症住院津貼 2,000(無天數限制) 癌症門診津貼1,000/次
癌症放射線津貼 2,000/次 癌症出院療養 2,000(最高給附21天)
6.住院醫療險: 每日住院日額 NT$ 1,000(含疾病及意外),或
病房膳食費 NT$ 1,000 醫藥雜項費 NT$20,000
手術費 NT$30,000 醫師診查費 NT$ 500
(可以【收據正本】或【住院日額】其中一種方式申請理賠)

2007-06-03 04:47:04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bird 2 in 商業與財經 保險

感謝各位的熱心,除了感謝還是感謝!!

2007-06-03 12:34:03 · update #1

6 個解答

我來幫您算算
大約可請領多少:(看您們的住院自費部分如超過1.5萬,就要用到收據了,如果您們的住院自費部分沒有超過1.5萬,就不必用到收據即可申請,但是診斷書要註明清楚,手術名稱、共計住院?天,門診共?次,有否做放化療共?次,要載明清楚,這事關理賠對不對的問題ㄛ)
1.定期壽險: 含【重大疾病先行給付30%】>>>可先給付領30%
2.意外險: 保險金額: 100萬(為一單位)>>>沒有
3.重大疾病險: 保險金額 30萬/月繳保費>>>可先理賠30萬了
4.傷害醫療險: 保險金額 3萬/月>>>沒有
5.防癌健康險:癌症身故理賠 NT$ 300,000 >>>身故時才領
初次罹患癌症 50,000 >>>可先領了癌症手術津貼 30,000(無次數限制)>>>可先領了 癌症住院津貼 2,000(無天數限制) >>>可領了,癌症門診津貼1,000/次>>>可領了,癌症放射線津貼 2,000/次 癌症出院療養 2,000(最高給附21天)>>>可領了。
6.住院醫療險: 每日住院日額 NT$ 1,000(含疾病及意外),或
病房膳食費 NT$ 1,000 醫藥雜項費 NT$20,000
手術費 NT$30,000 醫師診查費 NT$ 500
>>>這項依您的住院花費的((自費及部分負擔))來計算給付,如果超出1.5萬時,就用收據提出申請,沒有超過就是以日額支付,像住院15天賠1.5萬。
提供您參考,希望對您有幫助。。。謝謝。

2007-06-03 05:16:1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阿金 7 · 0 0

你好:

重大疾病30萬+初次罹患癌症5萬+癌症手術3萬+癌症住院3萬(2千x15天)+癌症出院療養3萬(2千x15天,同住院日數)+住院醫療日額1.5萬(1千x15天)=45.5萬(這些是診斷書就可以賠的)
實支實付的醫療險要看收據來賠.

2007-06-03 11:26:1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7 · 0 0

你好~!
原則上只能為你算出大略的理賠金額,因為可能上有收據部分,是以實支實付理賠,實際的金額還要加上收據上面自付的數子
結腸二期:
重大疾病--------------30萬
初次罹癌部分--------5萬
癌症手術-------------3萬
癌症住院--------2000*15天=3萬
癌症出院-------2000*15天=3萬
住院醫療險----如果收據費用低於1.5萬可以1.5萬計算(1000*15天)
==================================================
合計:30+5+3+3+3+1.5=45.5萬
如果你的醫療收據超過1.5萬那就把45.5萬減去1.5萬=44萬
44萬再上收據上所支出的費用,病房費每日補助1000元上限,住院當中2萬元之內實支實付
因此最高的理賠應該是44萬+1.5萬+2萬=47.5萬(最高)
以上上不包括出院回診的費用
提供你參考,祝早日康復

2007-06-03 08:48:44 · answer #3 · answered by 翠蓮 7 · 0 0

你好:
Q今母親得結腸癌二期,已於昨日切除,估記前後住院約15天, 請問依保單內容,大約可請領多少保費,謝謝您!!

台北市政府員工團體保險自費專案
1.定期壽險: 含【重大疾病先行給付30%】     →给付30%,看你投保多少的30%
2.意外險: 保險金額: 100萬(為一單位)       →不给付
3.重大疾病險: 保險金額 30萬/月繳保費      →给付30萬
4.傷害醫療險: 保險金額 3萬/月         →不给付
5.防癌健康險: 癌症身故理賠 NT$ 300,000      →不给付
初次罹患癌症 50,000 癌症手術津貼 30,000(無次數限制)  →给付5萬+手術倍率換算
癌症住院津貼 2,000(無天數限制) 癌症門診津貼1,000/次 →给付2000*15=30000
癌症放射線津貼 2,000/次 癌症出院療養 2,000(最高給附21天)→给付2000*15=30000
6.住院醫療險: 每日住院日額 NT$ 1,000(含疾病及意外),或 →给付1000*15=15000
病房膳食費 NT$ 1,000 醫藥雜項費 NT$20,000
手術費 NT$30,000 醫師診查費 NT$ 500
(可以【收據正本】或【住院日額】其中一種方式申請理賠)

大概是這樣的,不過還要以你所投保的理賠科判斷為主,他會依照你所列舉的證明來依依理賠。

2007-06-03 05:27:03 · answer #4 · answered by Jacky 1 · 0 0

母親得結腸癌二期,已於昨日切除,估記前後住院約15天

1.定期壽險: 含【重大疾病先行給付30%】

A:癌症屬重大疾病,應可先請領保額30%

2.意外險: 保險金額: 100萬(為一單位)

A:跟癌症沒關係,0。

3.重大疾病險: 保險金額 30萬/月繳保費

A:依據條款內容,符合重大疾病時可以領多少?

4.傷害醫療險: 保險金額 3萬/月

A:跟癌症沒關係,0。

5.防癌健康險: 癌症身故理賠 NT$ 300,000
初次罹患癌症 50,000 癌症手術津貼 30,000(無次數限制)
癌症住院津貼 2,000(無天數限制) 癌症門診津貼1,000/次
癌症放射線津貼 2,000/次 癌症出院療養 2,000(最高給附21天)

A:罹患癌症:50000。
  手術切除:30000。
  住院津貼:2000*15=30000。
  出院療養:2000*15=30000。
  門診與放射線部份無提供,先不計算。
  
  防癌部份可請領14萬。

6.住院醫療險: 每日住院日額 NT$ 1,000(含疾病及意外),或
病房膳食費 NT$ 1,000 醫藥雜項費 NT$20,000
手術費 NT$30,000 醫師診查費 NT$ 500

A:住院日額:1000*15=15000。
  手術:30000(依條款內容比例)
  
  其他:依收據請領。

  住院醫療險可以先行衡量用實支實付的方式比較多,或是日  額比較多,擇優申請給付。
  (可以【收據正本】或【住院日額】其中一種方式申請理賠)

2007-06-03 05:21:22 · answer #5 · answered by 小彥 7 · 0 0

依照你列出的表

大概有

405000元

以上

就是300000+30000+1000*15+30000+30000

2007-06-03 05:14:50 · answer #6 · answered by YUZUKI 3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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