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給客戶樣品,在會計帳上,可以做銷貨折讓??
借:銷貨折讓
銷貨稅額
貸:應收帳款
這樣做分錄,對嗎??
謝謝~~
2007-06-02 18:09:28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hungyin 1 in 商業與財經 ➔ 稅捐 ➔ 台灣
1. 給客戶免費的樣品根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78條規定是做廣告費的,
(借)廣告費
(貸)製成品或商品
2. 查核準則規定如下:
第 78 條
(93.1.2.修正)
廣告費:
圖片參考:http://www.ntak.gov.tw/icon/icon06.gif
所稱廣告費包括下列各項:
報章雜誌之廣告。
廣告、傳單、海報或印有營利事業名稱之廣告品。
報經稽徵機關核備之參加義賣、特賣之各項費用。
廣播、電視、戲院幻燈廣告。
以車輛巡迴宣傳之各項費用。
彩牌及電動廣告其係租用場地裝置廣告者,依其約定期間分年攤提。
贈送樣品、銷貨附贈物品或商品餽贈,印有贈品不得銷售字樣,含有廣告性質者,應於帳簿中載明贈送物品之名稱、數量及成本金額。
代理商之樣品關稅與宣傳廣告等費用,非經契約訂明由各該代理商負擔,不予認定。
樣品進口關稅與宣傳費等,如經國外廠商匯款支付者,代理商不得再行列支。
營建業樣品屋之成本;其有處分價值者,應於處分年度列作收益處理。
營建業合建分售(或分成)之廣告費,應由地主與建主按其售價比例分攤。
贊助公益或體育活動,具有廣告性質之各項費用。
圖片參考:http://www.ntak.gov.tw/icon/icon06.gif
廣告費之原始憑證如下:
報章雜誌之廣告費應取得收據,並檢附廣告樣張;其因檢附有困難時,得列單註記刊登報社或雜誌之名稱、日期或期別及版(頁)次等。
廣告、傳單、海報、日曆、月曆、紙扇、霓虹、電動廣告牌、電影及幻燈之廣告費,應取得統一發票;其為核准免用統一發票之小規模營利事業者,應取得普通收據。
參加展覽、義賣、特賣之各項費用,應取得統一發票或其他合法憑證。
廣播、電視應取得統一發票或其他合法憑證。
租用車輛,巡迴宣傳之各項費用,應取得統一發票或其他合法憑證。
購入樣品、物品作為贈送者,應以統一發票或普通收據為憑;其係以本身產品或商品作為樣品、贈品或獎品者,應於帳簿中載明。
贈送樣品應取得受贈人書有樣品品名、數量之收據。但贈送國外廠商者,應取得運寄之證明文件及清單。
銷貨附贈物品,應於銷貨發票加蓋贈品贈訖戳記,並編製書有統一發票號碼、金額、贈品名稱、數量及金額之贈品支出日報表,憑以認定。但加油站業者銷貨附贈物品,得以促銷海報、促銷辦法及促銷相片等證明,及每日依各班次(早、中、晚班)、島別(柴油島、汽油島)所開立之統一發票起訖區間,彙總編製贈送物品名稱、數量、金額,經贈品發送人簽章之贈品支出日報表為憑。
舉辦寄回銷貨包裝空盒換取贈品活動,應以買受者寄回空盒之信封及加註贈品名稱、數量及金額之贈領清冊為憑。
以小包贈品、樣品分送消費者,得以載有發放人向營利事業領取贈品、樣品日期、品名、數量、單價、分送地點、實際分送數量金額及發放人簽章之贈品日報表代替收據。
給付獎金、獎品或贈品,應有贈送紀錄及具領人真實姓名、地址及簽名或蓋章之收據。
贊助公益或體育活動具有廣告性質之各項費用,應取得統一發票或合法憑證,並檢附載有活動名稱及營利事業名稱之相關廣告品;其檢附困難者,得以相片替代。
2007-06-02 18:36:4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哲裕 5 · 0⤊ 0⤋
1.給顧客樣品不能用銷貨折讓入帳,他要用費用入帳,而所用科目必需要看樣品本身是否有廣告的牽涉在內而定來入帳。
2.以「廣告費」入帳:如以廣告費入帳,樣品中必需要有印刷本公司字樣或公司的商標或.........等等行為,才能構成有「廣告」的行為,才能有「廣告費」入帳。
3.以「交際費」入帳:如無應以交際費入帳。
2007-06-03 08:11:4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台南平狗=Pppdog-台南借貸 7 · 0⤊ 0⤋
如果是給客戶免費的樣品,在會計科目上是不可以銷貨折讓的
銷貨折讓是指銷貨貸款尾數的折讓,也就是如原價1,980元,實收
1,800元,180為銷貨折讓
至於給客戶免費的樣品則是要做廣告費
2007-06-02 18:27:1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ta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