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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無法承受他搞外遇 而他也狠心為了外面的女人 急著和我離婚 我知道我們都還年輕 我才20出頭 還有很多機會 我想若有一天 他跪著求我回去他身邊 我是否該為我ㄉ三個寶貝小孩 而和他破鏡重圓呢 因為我也想給孩子一個完美的家庭

2007-05-23 04:40:55 · 16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健康 心理健康

忘了說 我三個寶貝監護權在他 而且 老大才剛要讀一年級 寶貝兒子才2歲

2007-05-23 08:54:50 · update #1

16 個解答

我和前夫交往八年才結緍,婚後三年半他外遇,我們離婚.後來他和那個女的分手又回頭找我.那時我只有一個女兒大班.監護權歸我.前年過年時,我有帶女兒和他見面.那時他開了很多支票給我,像買房子給我....我也很猶豫要不要合好,因為再怎麼說,當然是親身父親最好....
後來我問了女兒,我女兒說她絕對不會原諒她,因為當初是他不要我們的,如果他又不要我們了,媽媽又會一直哭~~~~~嗯..後來他再打來,我女兒都叫我不要接.不要理他.還跟我說要爸爸就要新的,不要這個.
其實父母感情好不好,子女都是知道的,我離婚時女兒是小班要升中班吧!我有點忘了.因為離婚後...過的很好,所以不太會想到以前的事.她那時還很小,可是對那時的事她到現在還有印象...
因為我婚後,還是一直有在上班,家裡環境還不錯,所以可以怕孩子照顧的很好,你有三個,考量的會更多~~你可以問問孩子的意見!
加油~~

2007-05-23 13:11:27 補充:
三個監護權都在他那哦!哇~~那孩子一定會比較站在他的立場說話,嗯~如果是這樣,我個人的話,會想和他保持像朋友的關係(因為想見孩子).但復合...不可能.因為他已經有這樣的記錄了.一次被騙~是可以原諒的.如果再被騙第二次.....嗯~~多多觀察他....男人都是很奇怪的,一段時間就喜歡到外面偷吃,我覺得你已經生三個了,他都還沒有當父親.丈夫的自覺...真的很可悲~~~~結婚很容易....是對方求我們....離婚很難....我們要求對方!

2007-05-23 06:16:0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FION 2 · 0 0

以我目前的工作經驗來說,

民法第1052條 判決離婚之事

由夫妻之一方,有左列情形之一者,

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者。

二、與人通姦者。

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

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

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者。

七、有不治之惡疾者。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

十、被處三年以上徒刑或因犯不名譽之罪被處徒刑者。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

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

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提供你幾點作參考:

1. 取得通姦罪證據,這是絕對必要的操作,有做且做的好,

就已經成功了八成。反過來說,你沒有這些證據,

就算請律師也是白請,

花了一堆冤望錢,學到了一丁點法律常識,其他就沒有了。

(一個正職盡職的律師,也會請你做這蒐證的動作,

而不會只為了賺錢,接下沒有把握的案子。)

2.<如果有小孩> 趕緊找一份工作,

原則上法官不會將小孩判給犯下〝不名譽之罪〞的人,

但也會衡量雙方起碼的經濟條件,

不至於判給連自己都養不起的一方。



3. 事情既然已經發生了,調整好自己的心情,

你並沒有愧對於任何人。



給你四點建議,你可以參考一下:

1.你先請教律師商量對策,

關於徵信該注意的法律規則自己要清楚,

有的徵信社提出的證據不能當做呈堂證據,

如:監聽對方電話,會反被告妨害個人隱私,

判的罪好像是三年,比起對方第三者,

只判一年還重,你要向律師問清楚。

另外當你跟徵信社談時,

你也可以從律師那裡得來的知識判定徵信社的專業程度!


2.把你自己期待徵信幫妳做的事情列出來,

例如要有聲音的錄影帶,影帶內容要清楚須

有兩人一起的畫面,是否每天跟?怎麼跟法?

是24小時或是如何呢?


你要證據呢?還是要抓姦在床

(通常他們都會這樣問你,這樣價碼就會三級跳)


3.把你要徵信社做的事情都講清楚後,

明文列出,雖然他們都會說不能太清楚,

但是至少你可以跟他們列出能列的,

例如攝影的程度和照片…等,或列一條若不符合

你的要求不須付全部款項等等...。

4.如果是我,我會直接跟他們說:

我是外遇的受害者,你們是徵信社,當然也是得賺錢

營運下去,但簡單的說,我願意付該付的錢,

這是我需要你們做的事情,你們能做到我們再來談價錢。


你要記住有些徵信社標榜是有執照且全省都有分公司,

但不表示信譽一定很好,但是表示一點,

開銷一定很大-廣告-行銷.金錢不夠。

一分錢一分貨,羊毛羊身上的道理你懂吧!

不要一昧選擇便宜。

我本身在徵信工作經驗以多年約7-8年了,



我很了解徵信社的作為。

千萬不要有貨比三家不吃虧的觀念哦!

以上所述希望能提供你一點幫助,


如以上說明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

或任何疑難雜症,可來信詢問



祝 ~ 平安 順心 ~

2007-05-25 16:35:2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心 思 細 膩 6 · 0 0

這很難界定
人難免犯錯
重點是
藥之錯能改
它可以為ㄌ別的女生跟你離婚
我想應該沒有考慮到小孩的立場八
而且監護權是可以爭取的
不一定歸男方
而且
你想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庭
成員中的爸爸也不一定是要他阿
藥的是能照顧你 你的三個小孩
還有可以作為你們的避風港
不是讓你提心吊膽
傷心難過
------------------------------------
若是之後他回來求你原諒
而你對他的感情還存在著
建議你就照上面大大的方式
先觀察ㄊ
有改過 又是真心愛你想請你回去破鏡重圓的
他一定會很有耐心 且表現良好
時間就是證明
如果那時你對他的感覺已經不在ㄌ
我想你還是不要在跳下去的好

2007-05-25 05:51:1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2 · 0 0

20歲?????

哇!!那麼年輕就有小孩~~然後又是賢妻良母型的!!!
妳一定長的很可愛~然後很顧家!!
建議妳可以去進修自己喜歡的專業~先把自己的能力培養好
然後以後慢慢看慢慢找~~

放心好了!!!妳值得更好更好的男人
以後他要回頭追妳

恐怕就沒有妳當年傻傻的愛上他那麼容易了(笑)

活該~~誰叫他!!

2007-05-23 07:49:32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7 · 0 0

唉...為了小孩...真的是很難說耶!!
他現在都那麼狠心了~你不怕會有下一次嗎?
你還年輕~小孩會長大~~
現在的小孩很聰明~只要你慢慢跟他說~
讓他了解~小孩都是會體諒的!
如果他回來..但是只是一個讓人看起來建全~
有爸媽的家庭的話~那寧願不要!
真正完美的家庭是”心”是要在一起的!

2007-05-23 06:12:40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6 · 0 0

錚~~你真的好厲害也,一個女人帶著三個小孩,很辛苦也~~~
男人搞外遇第一次有可能是好奇,但如再犯就會變成習慣,但也不是每個男人都一樣啦!我親友有一個例子,她也是在20出頭生下第一個小孩,在還沒生下小孩之前,他老公就有外遇,婚姻維持了2年多吧!後來還是離婚了。但是後來又經過了5.6年的時間,在這段期間,因小孩的關係,跟他老公多少有接觸,也發現他有在改變,後來他前夫又回頭想複合,她也接受了,人家他們現在感情好的很呢!又生了第2個小孩,過著甜蜜又美滿的生活。
所以~~~你如果有想再回到他身邊的話,可以先試著觀查他一段時間,也不要太刻意,更不要讓他知道你有意思回到他身邊,你就讓他感覺你好像在乎,又好像不在乎。
慢慢的考驗他,如果他是裝出來的,早晚會露出馬腳~~~
最後祝你能夠找回屬於自己的幸福,終究一個家庭少了一個男人,就不能算是美滿家庭了,你說是不是啊! 要幸福喔~~~~

2007-05-23 05:30:31 · answer #6 · answered by 阿靜 2 · 0 0

不要把每件事都拿小孩子當擋箭牌了
你也要替自己想想看
男人如果現在不忠心,以後是不是會有第二次?
而且你自己也說,那個男人狠心為了外面的女人跟你離婚
這樣子的人有什麼好?
就算他真的改過向善,你是不是心裡會有陰影?
你還有很多機會,就拿這個當作教訓,找一個更適合自己及孩子的男人吧
再者,如果真複合,那以後如果又有問題,孩子年紀都大了,對傷害的感受豈不更深

2007-05-23 05:18:28 · answer #7 · answered by Hannah 7 · 0 0

我個人認為,男人在外面工作誘惑本來就很大,雖然外遇造成的分手是任何人都無法接受的一大打擊,但是如果若干年後,他又回來找你要求原諒,那就要看妳當時情況而定了,如果到那時你還沒嫁人或也沒有接受其他人的追求,而妳心中還是愛他的,為了小孩建議妳原諒他,若反之的話,當然是以當時你所愛的人為主,畢竟他已經是過去式了,
建議妳現在先不要想太多,順其自然的去生活,把生活重心放在小孩子上,雖然小孩已沒有父愛了,但是還有母愛在阿,這一切都不是你的錯,懂嗎!

2007-05-23 04:56:04 · answer #8 · answered by 阿源 5 · 0 0

嗯, 我想他會不會跟你破鏡重圓這回事
你好像想得太遠了.

你確定他會回到你身邊嗎

就算回到你身邊
又會從此安定不再外遇嗎

外遇是一種習慣

若不是習慣
那我想也許你們生活上可能真的有些不可改變的摩擦吧

就算再在一起
原本的摩擦是否可以改變呢?

現在應該是把自己照顧好吧
婚姻這件事 沒有對錯
剩下只有道義問題
跟隨自己的感覺走

如果你真的很愛他
就只好包容與忍耐

2007-05-23 04:49:20 · answer #9 · answered by 卡打掐的不歸路 3 · 0 0

我覺得.......要給孩子完美的家庭
那就也要有個好的老公在!!!
在我看他那樣對你....我認為他並不具備"好的老公"的性質
因此........就我的建議!能和另外找 一個具備"好的老公"性質的人,之後就能夠給孩子完美的家庭!!

不過嘛....可能在找的期間會有些辛苦!!
或是.........不好熬過來,因此...我也只能跟你說聲"加油吧!!"

2007-05-23 04:48:34 · answer #10 · answered by Ather 5 · 0 0

既然還有的是機會,
那你何不去找尋第2春?
雖然說人家是勸合不勸離,
可是像這種喜歡搞外遇,
把家裡當避風港或是飯店,
愛來就來愛走就走,
甚至還會為了外面的女人而跟自己的太太離婚,
這種人會回來的機率是很低的,
除非他發現外面的人是為了他的錢,
不然就是外面世界膩了想安頓下來,
不過你不怕他再犯嗎?

2007-05-24 13:21:30 補充:
監護權在他?
那就有些麻煩...有沒有考慮請律師把監護權拿來?
兩願離婚未成年子女之監護扶養權,首重約定可約定歸男方、歸女方、或共同監護,無監護之一方有探視權,在不影響雙方及子女正常生活起居之情況下,離婚雙方之當事人可約定探視的時間及方法。

2007-05-23 04:45:27 · answer #11 · answered by ? 3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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