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 41 年次 有收入 約23萬 無預先扣繳稅額 領有殘障手冊
父 39 年次 無收入(符合無謀生能力)
女 67 年次 有收入 約40萬
子 64 年次 無收入 整天混
1.如果是這樣 父親就是給妹撫養囉,然後媽媽不可給妹撫養是嗎?
2.媽媽年收入23萬還需要報稅嗎?
因為不確定多少以下是不用報的。
3.人身保險費-健保費--->是指含全年勞保費+健保費嗎?
4.兒子部份 就直接免報嗎?因為沒收入。
感謝幫忙。
2007-05-15 17:35:21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jiuan 1 in 商業與財經 ➔ 稅捐 ➔ 台灣
1.如果是這樣 父親就是給妹撫養囉,然後媽媽不可給妹撫養是嗎?
是的
2.媽媽年收入23萬還需要報稅嗎?
要,最好還是申報一下。
如果收入有薪資所得,並享有最高78000扣除額,則不用繳到稅
所得總額230000─免稅額77000─標準扣除額46000─薪資扣除額78000─殘障扣除額77000= - 48000
如果收入無薪資所得,則有應自繳稅額 1800元
所得總額230000─免稅額77000─標準扣除額46000─殘障扣除額77000=所得淨額30000
30000*6%=1800
3.人身保險費-健保費--->是指含全年勞保費+健保費嗎?
勞保費屬於24000限額內之人身保險費。
4.兒子部份 就直接免報嗎?因為沒收入。
沒錯!
2007-05-15 17:50:5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比爾 5 · 0⤊ 0⤋
我先前是以父母親的名義申報
扶養我和弟弟
這也是一個方法
2007-05-15 20:32:3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dy_銀狐 3 · 0⤊ 0⤋
上面的大大有做了一些詳盡的分析
可是有些注意事項我在這做一些補充
事實上並不是無收入就不用報稅
有些錢是可以討回來的
希望你不要忽略
比如:
1.你父親和兒子是否在銀行有存款
而銀行會寄扣繳憑單給你父親和兒子<<<這是可扣繳的證據
2.這一年當中是否有看過病.看病的收據也可當作扣繳證明
其實你也可以用你兒子(無收入證明也可以辦扶養)扶養你母親.你女兒扶養你父親
我們家也是和你類似的情形.
93.94.95年度都是這樣報的
希望有幫助到你
2007-05-15 18:35:5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Brian 5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