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Italiano Español Português 繁體中文 Bahasa Indonesia Tiếng Việt ภาษาไทย
所有分類

有個朋友最近吞食搖頭丸被抓
然後都有誠實招供
很少服用 沒有成癮
用五千塊交保了

現在他是希望他如果自行找醫療單位進行治療
提出是不是就可以免去勒戒?

有個問題是 送勒戒算是紀錄吧
還是前科呢?

2007-05-08 08:38:53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2 個解答

**只要驗尿呈陽性反應,還是要勒戒。除非當初在還沒被警察抓
到前,到與衛生署合作用美沙冬治療的醫療機構,這樣才可以
免勒戒,而且就算警察知道你在那裏治療,也不可以去那裏抓
人。
**由於觀察勒戒並非刑事犯,所以只有記錄,不算前科,但是還
是會以有前科看待。因為如果還有下次,這些記錄都會算進去
的。

2007-05-08 08:54:0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海王子~ 7 · 0 0

改勒戒還是要勒戒..又不是還沒有被抓到之前去醫療單位戒毒的..
只要被抓了就要送去勒戒所的..
勒戒的話都算前科..將來在警察局都會查到的..
第一次勒戒不能超過45天..第二次以上的話又會更久了喔..

2007-05-08 08:46:3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3 · 0 0

fedest.com, questions and answ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