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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領有極重度的殘障手冊..
有問題想請各位大大回答...
在殘障手冊的福利裡面...
有三項福利...
我搞不太懂他的分別在那裡...
1.得申請醫療復健補助費。             
2.得申請健康保險補助費。             
3.參加全民健保,可優待自付費(極重度、重度全免,中度1/2,輕度1/4)
這三項福利..差別在那裡呢..
還有..殘障者之親屬,得申報扶養寬減額
這個又是什麼意思呢..
煩請各位大大回答我嚕...
謝謝~

2007-04-22 00:22:21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夜心 5 in 商業與財經 稅捐 台灣

那再請問一下...
是只要有就醫..所有的收據都可以拿去補助嗎..?
還有健保所有的費用免費跟每月604元的健保費不用繳
意思不是一樣嗎...
那為什麼要分二項?
另外..如果之後我有工作了..
是否就是要叫公司不要幫我幫健保..只要保勞保就好了?
還是一樣叫公司保..然後我再拿去退費呢..?
麻煩大家惹..><

2007-04-23 08:57:42 · update #1

2 個解答

1.得申請醫療復健補助費。


若有就醫,拿收據及醫師証明向健保局請求補助。 


            
2.得申請健康保險補助費。


健保所有的費用免費。


             
3.參加全民健保,可優待自付費(極重度、重度全免,中度1/2,輕度1/4)


你每月604元的健保費不用繳。



這三項福利..差別在那裡呢..
還有..殘障者之親屬,得申報扶養寬減額


你的親屬可將你申報綜所稅扶養寬減,在五月報稅時列上,可少115000元的所得額度。

2007-04-22 07:50:2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洪中 7 · 0 0

1. 領有殘障手冊 申報所得稅扶養親屬可列報78000元
2. 115000何來

2007-04-24 20:20:26 補充:
3.77000+殘障78000=155000

2007-04-22 15:23:4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幗飆筱惠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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