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如有營利事業登記 是 [行號] 的...可以進口東西來台灣嗎???...
或是可以轉型為進口公司嗎???...
轉型後原本繳的"稅"會改變或增加嗎???
要如何辦理???...
2007-04-02 03:47:07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 稅捐 ➔ 台灣
算是 XXX "行" 著樣也可以嗎???...
2007-04-02 04:12:38 · update #1
企業行屬於獨資的小商家..依法他是無法進口商品貨源物料的
目前狀況你除變更你的行號為公司法人之外..你的營業項目
需增列國際貿易.....而且進出口項目須與你營業項目相符...
所以你申請營業項目..多列幾項相關項目..免的與法令牴觸..
另一方法就是新申請一張公司執照..不會與你原本企業行抵觸..
將企業行申請為核定課稅制...
新申請的公司就用依法申報制度..申報稅率..
這樣對你公司營運是較好的...這樣也方便你日後向銀行做申貸..
因為進出口商..需要信用狀..營運周轉金等..需要銀行配合
2007-04-11 09:58:58 補充:
至於變更或申請新公司..委託代書即可...
2007-04-11 05:57:4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大智若魚 7 · 0⤊ 0⤋
(1)行號也可從事進出口貿易,只要原來營登之營業項目內,已有申請擬進口商品之買賣業(批發或零售皆可),再向國貿局辦理出進口廠商登記即可。
(2)如原先係使用發票之行號,那麼進口商品時,海關即會代徵5%之營業稅,猶如國內進貨發票,外加5%之營業稅,所不同者,進口商品有可能會課徵到關稅,應稅或免稅或稅率多少,視商品類別及出口國別而定。
(3)若原先係免用發票之行號,因進口貨物,財政部皆有掌握資料,若進口金額較大,則國稅局即可能改核定為強制使用發票。如此,則必需按期申報營業稅、營所稅,並處理稅務外帳。除非貴行號內部有熟悉外帳人員,否則將增加委外記帳之費用。
有問題可再提出,或進一步聯絡。
2007-04-02 16:24:2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savetaxer 5 · 0⤊ 0⤋
你的營業項目須變更後,才能申請作進出口貿易商,建議可委託事務所代辦。http://www.vision168.biz/
2007-04-02 06:18:2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Lisa 6 · 0⤊ 0⤋
請問你原先是有申請使用統一發票嗎?如沒有,在你申請進出口申請時這一部份是會被調整的.如你當初就已是使用統一發票的.那麼就再申請一張進出口的申請即可.
申請方式:進出口廠商管理那去申請即可.需要有三個英文名預查喔!(如有不懂也可委託事務所辨理)
2007-04-02 05:30:11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