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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 , 貸款人(以下簡稱A)他有房屋貸款 , 然後A用房子又去申請貸款30萬 , 兩個貸款都是用台X銀行 , 現在兩筆貸款A都繳不出來 , 而我是貸款30萬的保人 , 房屋貸款的保人另有別人 , A目前有工作有勞健保有郵局定存 , 而我也有 , 我想知道現在A兩個貸款都不繳的情況下會如何影響到我 , 1. 他會扣押A的定存嗎(查的到嗎?)? 2. 他是不是會先扣A的薪水 3. 如果他申請破產呢?破產好像是要有財產才可申請 , 那麼用貸款的房屋算嗎? 4. 以目前的情況要如何解決或是協商才不會影響太多呢? 我真的很怕到時候會變成我再繳那30萬.....請各位幫幫我忙!!!

2007-03-26 06:50:18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商業與財經 個人理財

1 個解答

X man您好...
1.當然會.且只要走上法律訴訟.也一定查的到
2.若銀行查到A有定存.通常會先扣押定存.不足部份再強制扣薪
3.個人破產在台灣是很難的.別想太多.一般破產法都是適用公司戶
4.此問題要看您當初擔任的是一般保證人還是連帶保證人
若為一般保證人銀行需經過對原借款人的電催.法律訴訟等程序後
若還是無進展才會向您追討.但若為連帶保證人銀行可一方面向原
借款人催討也可同時向連帶保證人追討
PS-若您不幸為連帶保證人可能傷害是無法避免的.看能不能
先把定存解掉吧.讓傷害降到最低.抑或是最後債權不足的部份
您再與銀行協商一次清償降低金額.但若要談一定是要銀行沒
有假扣押到您的定存才有辦法談.若已扣到要談也難了

若有問題請再補充發問

2007-03-26 07:39:4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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