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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名下有二間房屋
原本都是個別擔保的
後來因為轉去別的銀行
銀行估價不夠高 為了提高額度
把現在居住的地方(所有人為父母)加進來一起三間作聯合擔保
想請問聯合擔保後 現在想要出售其中一間房子可以ㄇ
還是說必須把三間房屋都清償完畢後才可以出售ㄋ

2007-03-21 15:41:02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楊康 1 in 商業與財經 個人理財

1 個解答

楊康您好...
由於您父母房子供您另兩間房子作擔保及設定.所以若您:
要賣的是您父母那間.只需將您貸貸款銀行對您父母做二順位設定的金額清償塗銷即可
若您要賣的是您名下那兩間其中一間.只需將您原貸的房貸清償塗銷設定即可

若有問題請再補充發問

2007-03-26 15:23:0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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