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媽多年來付錢幫全家人投保(爸爸、媽媽、哥哥、弟弟、我)
可是我們家三個小孩現在都已經成年且有工作
保險費則換我們自己負擔(私底下拿給媽媽)
現在大家都需要自己報稅了
可是報稅時據說要保人與被保人須在同一申報戶內,才能列報扣除保險費
這樣是不是我媽媽跟我爸爸夫妻合併申報時,只能扣除他們兩個的保險費,不能扣除我們三個小孩的保險費,我們三個小孩自己報稅時也不能扣除自己的保險費呢?
2007-03-21 09:37:43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咪怡 2 in 商業與財經 ➔ 稅捐 ➔ 台灣
1.使用"列舉"方式報稅者才能扣除保險費最高24,000元, 但健保費今年可以全部扣除, 若使用"標準"方式報稅者則不需要本訊息了
2.要看被保險人的名字是誰, 即保險公司的報稅證明是用誰的名字,那誰就可以拿來報稅用.
3.你若是自已報稅, 而被保人是你自己的話, 則可以扣抵上限, 不夠的話勞保費也可以拿來抵到 24,000 止, 記得哦 : 今年健保費可以全部申報, 不在這個 24,000 中
4.以上的保費是以發生在 95 年計,
參考 : http://www.nhi.gov.tw/epaper2/ItemDetail.asp?DataID=381&IsWebData=0&ItemTypeID=7&PapersID=45&PicID=
2007-03-21 10:13:3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WANG 4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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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6 04:17:5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參考下面的網址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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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7 08:44:4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沒錯.這樣就不能扣保險費24000了.
所以,可以趁現在去更改保險的要保人及被保險人的名字就可以了.
像你們三個小孩都是單獨申報,所以要保人及被保險人就必須是你們自己的名字.
這樣才可以扣除保險費.
其實只要去保險公司,把要保人的名字改成你們自己的就ok了.
這對保險的內容及權益也沒什麼改變.
但對報稅時的24000扣除額,可多了很多幫助喔!!
快點打電話給你的保險業務員吧!!!
2007-03-21 11:18:11 · answer #4 · answered by yin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