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前我賠錢賣了房子.賣的錢還不夠還銀行之前ㄉ貸款約剩40~50萬.銀行要我們轉成信貸償還.但態度極差!那時年輕不懂家裡經濟又不好....就沒理會它!!房子名字是我老公ㄉ我是連帶保證人.那時老公在公家單位上班有被扣3/1薪水.但幾年前離開就沒被扣了.銀行也沒再催繳....現在我們有能力想償還債務但又怕銀行刁難.請問有哪位談判高手可以教教我如何跟銀行談嗎?還有利息ㄉ部分也能砍嗎?
謝謝^^
PS:我是連帶保證人現在要買房子可用我ㄉ名字貸款買嗎?
2007-03-19 13:50:14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emily8029 1 in 商業與財經 ➔ 個人理財
不好意思~~我不知要怎樣跟銀行談才能"進退適宜".就怕自己不會說越用越糟!但我是有誠意要解決可以給我一些方向或方法嗎?是否也能分期償還..謝謝
2007-03-20 11:35:20 · update #1
想請問 ☆極滅の無敵青蛙ノ
是房貸沒錯!!
您說不還錢再過幾年信用就恢復了.是真的嗎?那大家就跟銀行借不用還啦~~ 是不是說只是一輩子不環一輩子信用破產啊~這筆錢目前是不是已變成銀行ㄉ呆帳了!我ㄉ聯徵應該沒問題因為我還可以辦信用卡.支票...謝謝回答^^
2007-03-22 12:44:48 · update #2
emily您好...
1.其實不用太擔心.畢竟已過那麼久.只要進退適宜.都很好談.此時
銀行也認為這筆款項算是撿回來的
2.本金都可以砍了.更何況是利息
3.未與該債權銀行清償前.切勿置產.以免被假扣押
PS-且也需視您是否已過聯徵揭露期限才知道是否可再辦理
目前本中心依據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一條規定,並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四年一月二十七日金管銀(二)字第O九四OOO一四四七號函核備及公告之當事人資料揭露期間為:
(一)
逾期、催收紀錄,自清償之日起揭露三年;呆帳紀錄,自轉銷之日起揭露五年。
(二)
退票紀錄自退票日起揭露三年,拒絕往來紀錄自通報日起揭露三年。但對於退票已清償並辦妥註記者,自辦妥清償註記之日起揭露六個月;拒絕往來提前解除者,自拒絕往來提前解除之日起揭露六個月。
(三)
破產宣告紀錄,自宣告日起揭露十年。
(四)
信用卡資料:
(1)
信用卡資料揭露期限,自停卡之日起揭露五年。但款項未繳之強制停卡資料,未清償者,自停卡發生日起揭露七年;已清償者,自清償日起揭露六個月,但最長不超過自停卡發生日起七年。(所謂清償,係指繳清造成信用卡強制停卡之未繳款項,不包含繳清其他款項)
(2)
特約商店資料揭露期限,自解約發生日起揭露五年。
(3)
信用卡戶帳款資料揭露期限,繳款資料自繳款截止日起揭露一年,催收及呆帳紀錄自清償之日起揭露六個月,但呆帳紀錄未清償者,自轉銷之日起揭露五年。
(五)
會計師受懲戒處分資料除撤銷簽證之核准及除名者永久揭露外,餘皆自處分或懲戒日起揭露五年。
(六)
其他信用不良紀錄,自事實發生日起揭露五年。
http://www.jcic.org.tw/disclosure.htm
若有問題請再補充發問
2007-03-21 21:10:29 補充:
用打字其實也講不清.但記得一定要軟硬兼施!
2007-03-21 21:10:37 補充:
用打字其實也講不清.但記得一定要軟硬兼施!
2007-03-22 22:31:19 補充:
房貸在聯徵是屬於B的部份.就算未清償.五年後也會消除.(呆帳紀錄,自轉銷之日起揭露五年。)
您目前已可辦理信用卡代表您信用已無問題!
但您雖然聯徵看不到信用不良的記錄.但您與該銀行的債權關係還是在的.並不會因此消失.也表示您目前是無法置產的.一但買房子是隨時會被假扣押的
我曾有一個客戶與您類似.以為聯徵消掉就沒問題.結果房子一買.馬上被當初的債權銀行假扣押.實在是得不償失
2007-03-22 22:32:17 補充:
除非您以後都不置產了.否則建議您還是與銀行談談還款事宜吧!
2007-03-22 22:32:32 補充:
房貸在聯徵是屬於B的部份.就算未清償.五年後也會消除.(呆帳紀錄,自轉銷之日起揭露五年。)
您目前已可辦理信用卡代表您信用已無問題!
但您雖然聯徵看不到信用不良的記錄.但您與該銀行的債權關係還是在的.並不會因此消失.也表示您目前是無法置產的.一但買房子是隨時會被假扣押的
我曾有一個客戶與您類似.以為聯徵消掉就沒問題.結果房子一買.馬上被當初的債權銀行假扣押.實在是得不償失
2007-03-19 17:01:4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7 · 0⤊ 0⤋
看了妳的狀況
六年前賠錢賣了房子.賣的錢還不夠還銀行之前ㄉ貸款請問是房貸嗎?
老公在公家單位上班有被扣3/1薪水那也就是說信用不良法院也是已經執行了,因為你是保人所以從債務你也影響到了
所以建議妳~妳先到這裡看一下
http://www.jcic.org.tw/inquiry_way.htm
這是聯合徵信中心網頁,你去查一下妳們兩位的連徵是否有異常
理論上要七年才會消除,如果都不處理的話
所以說~妳如果急著要用妳的名子買房子的話從債務可能還掛在上面,所以不能買,必須要先處理掉在買或是買妳們小孩的名子
如果不是很急的話~管他去死的
錢省起來不是很好用嗎?反正也過了那麼久了,再拖各幾年信用就恢復了(連徵上面看不見異常)
如果你要跟銀行談的話你就這樣說~
先打電話去銀行,然後跟他說我想查詢一下我還欠妳們多少錢?
他會先問一下妳的姓名跟身分證字號然後跟你說你欠多少錢
例如他跟你說100萬
妳就跟他說~我現在只有40萬現金想跟你們處理掉債務問題.也托了那麼久了妳們願意嗎?如果願意的話在我清掉之後妳們必須開清償證明給我,然後把連徵中心資料註銷妳們願不願意?
之後就會開始談價錢了~~~~~~~~
如果你同意的話那就這樣去做,如果你不同意的話~
老話一句~管他去死不用環了
反正時間到資料就消掉了
又不是錢太多沒地方花
2007-03-27 12:37:11 補充:
妳連徵上已經沒問題了,因為你可以辦信用卡支票
銀行的債權關係還是在的,因為那是屬於內部資料,所以你就不要跟那家銀行往來就好了,買房子的話~可以用你的小孩名子買,這樣就不會被當初的債權銀行假扣押了
很多來投票的人都是代辦,債務託管,或是相關行業的
所以我應該不會在投票中獲選最佳解答
因為我把方法說出來之後就等於斷了她們的財路
我也是待過銀行熟悉金融流程的人
我的建議你參考一下
2007-03-27 12:49:58 補充:
一輩子不環不會一輩子信用破產的
連徵上消掉就算是恢復了
只是在那家銀行的內部資料一定存在著~所以不要再跟那家銀行往來了
如果每個人都這樣做的話...........................這樣債務託管公司就不用開了
因為債務託管很多的騙子,先騙你一筆錢之後每各月在騙你的管理費,事情到底有沒有處理?你也不知道
環掉後還是要等時間過掉,信用才會恢復正常
2007-03-21 14:26:3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極滅の無敵青蛙ノ 7 · 0⤊ 0⤋
你要還銀行.他高興都來不及了.還怕他刁難.利息不算也是可行的.
你千萬不要有財產...否則就少一個籌碼跟銀行談判了..
至於如何跟銀行談判.要看他們的反應再看事辦事了..一個大原則就是拿出誠意.但不能被他們給壓下去...
如果你不是一次清償.利息無法減免多少..
2007-03-20 22:54:2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大雄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