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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昨天被車子撞到,問了員警 警察是說雙方都有錯
(我媽過馬路未走斑馬線,而對方似乎是速度比較快,地上有煞車痕)
目前我媽是在加護病房昏迷指數4-5 對方是肩骨好像有裂吧..需要開刀就是了
那目前我該怎麼做

2007-03-18 21:20:31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汽車與交通 其他:汽車與運輸

她在住院的當天已經開完刀了,取出腦中的血塊,醫生說 他腦中的取出來的血算很多,目前也仍在昏迷當中,這一個禮拜算是危險期,而過了一個禮拜 也沒有把握是否會好轉..

2007-03-18 21:43:13 · update #1

不好意思 我有疑問
我今日已和駕駛談過了 被撞到的那一天 在便利商店對面附近
因為有一台自小客車 逆向停車 結果撞到我媽的那個人 為了
閃躲那個駕駛開門 結果就撞到我媽
那接下來 我是要去便利商店調紀錄 剩下來的動做 我該怎麼做呢

2007-03-19 04:55:05 · update #2

您好 我媽離斑馬線距離約17.7公尺 (警察說的)
而所有的說法 是對方說的 說我媽在過馬路時才撞到她??
目前也沒有所謂的目擊者 所以 正確來說
不知道我媽 是『過馬路』『還是正在走路』 誰也不清楚
而警察......老實說.....感覺不怎麼好....

2007-03-20 12:45:33 · update #3

3 個解答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Lcode=K0040012&LCC=2&LCNO=78
第78條 行人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罰鍰:
一、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
二、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
三、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
四、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
在依路交通安全規則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Lcode=K0040013&LCC=2&LCNO=133
第134條 行人穿越道路,應依下列規定:
一、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
二、未設有前款設施之交岔路口,行人穿越道路之範圍,應於人行道之延伸線內;未設人行道,而有劃設停止線者,應於停止線前至路緣以內;未設有人行道及劃設停止線者,應於路緣延伸線往路段起算三公尺以內。
三、在禁止穿越、劃有分向限制線、設有劃分島或護欄之路段或三快車道以上之單行道,不得穿越道路。
四、行人穿越道路,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有燈光號誌指示者,應依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或號誌之指示前進。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又無號誌指示者,應小心迅速通行。
五、行人穿越道設有行人穿越專用號誌者,應依號誌之指示迅速穿越。
六、在未設第一款行人穿越設施,亦非禁止穿越之路段穿越道路時,應注意左右無來車,始可小心迅速穿越。
如上述之規定:過馬路未走斑馬線是具斑馬線多遠?有無超過規定一百公尺範圍?至於你所言撞到你媽的那個駕駛為了閃躲逆向停車的自小客車開門而撞到你媽,除非有非常明顯之過失,否則依實務而言,該自小客車尚不需負何責任。
現你應看重上你媽之駕駛有無保強制險,將一切就醫醫療收據收妥,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若無保強制險,則向特別補償基金會申請賠償
http://www.zurich.com.tw/product/group/c02.htm

2007-03-19 09:41:0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yuan 5 · 0 0

前一陣子新聞有報,類似的情形,警察要開罰單,駕駛上訴成功,免繳罰單,但是仍犯過失傷人,雙方以金錢合解!
交通法規內有一條,因對方未守交通規而肇事,過失刑責可減半!
在台灣還是有所謂的道義上的賠償,可請調解委員會來調解,因為基本上他還是過失傷人,告上法院他還是吃虧的!

2007-03-19 03:46:3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pamelageronimo 5 · 0 0

很難過你母親被車撞,也希望你母親早日康復

記得有一個外國夫婦在台灣,而某一天他的先生,在台北市的街頭上沒有照規定來行走,結果被撞。之後那先生的婦人,坦承犯錯,沒記錯好像那外國婦人也沒要求賠贘,只因為她先生自己犯了錯,所以呢!守法是很重要的,因為守法,法律才有辦法保護你。

對於這時候,或許你只能默默的祈求萬能的神,保祐您母親能夠安全的度過,至於車禍後所需的醫藥費就等您母親康復再說吧!

目前只能先等開完刀,等您母親康復再說吧!

<<<<<<<<<<<<<<<<個人覺的>>>>>>>>>>>>>>>>>

2007-03-18 21:35:4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chiang 1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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