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如果自己是護士.如果有一天值班時遇見有人忽然衝近診所跟你求救.他是隔壁樓上鄰居.是診所的病人.然後他告訴你他媽媽昏倒在家裡.拜託你闷醫生幫他媽媽做CPR(心肺復甦術)時.我想問你們會去幫忙嗎.還是會拒絕他.這到底該不該幫.
2007-03-16 18:36:42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星雨 1 in 健康 ➔ 疾病與處置 ➔ 其他:疾病
但是如果幫他做了CPR(心肺復甦術).但以後病人如果有怎们樣時.而家屬將責任怪罪那我們該怎們辦.但是如果不做拒絕他.雖然是保護我闷.但是又好像是見死不救.很慘忍
2007-03-16 18:52:55 · update #1
不是我去救.是我闷醫生.當時我們有醫生.只是當時醫生居然告訴我要拒絕家屬.他的說法是說為了要保護自己和診所.我聽了覺得很不舒服.我覺得很慘忍.
2007-03-17 08:54:59 · update #2
您有學過CPR嗎?有實際操作過CPR嗎?
如果學過只是很久沒碰了,至少您可以判斷需不需要CPR,需要做的話我想還是要執行CPR的,不過別忘了,第一時間還是要趕快Call 119,否則光靠CPR無法就活病人的。
如果學過也會作CPR,只是擔心沒救活會被責怪,至少可以告訴在法律上,您一定不會有責任的。如果擔心沒救活鄰居會責怪妳,那沒去救恐怕更會被鄰居責怪,您的良知恐怕也會不安吧!
有醫護背景至少可以提供較正確的判斷,避免不必要的傷害,如果能力真的有限,事後好好與家屬溝通,出於善心應該都能被體諒的。
2007-03-17 05:26:5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小a 6 · 0⤊ 0⤋
要先評估是否真ㄉ是需要做CPR~~
然後請他ㄉ家人叫救護車~~
其實我覺得~~
救或不就都會有好壞話ㄟ~~
假如是我~~
我會救ㄟ~~
當護士這途~~
真ㄉ會有很多ㄉ責任~~
也會有很多ㄉ不忍心~~
唉~~
2007-03-16 23:23:1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2 · 0⤊ 0⤋
我也是護士.不過已經有2年多沒從事護理相關的事!大概都快忘了!
我有時也在想這個問題.我到底要不要救??
以你現在這件事說.我會去救<現在的想法>.不過我會先做評估他需不需要CPR.若真的需要.我會做!
如果真的病人有啥不測.是在我門CPR後..<例如:肋骨斷掉或肋骨刺到肺與肝臟...>家屬要怪罪我門.那我也就任命.反正我沒做錯事呀.我門都有照程序來.我們做了該做的事!
我有護士執照跟CPR證照<雖然快過期了>.應該罪不會很大吧<這種話好像不應該說>
反正我會去救.如果不救的話.病人死了....對我來說"罪"不是更大??
2007-03-16 22:41:1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小妞 2 · 0⤊ 0⤋
首先, 昏倒(或暈厥), 醫學上稱為 coma(或 syncope), 並不一定要施行心肺復甦術(亦即cardiac pulmonary resussictation, 簡稱CPR). CPR 也者, 顧名思義, 係適用於當病患由於任何原因, 而導致心博及/或呼吸停止時, 以人工方式, 設法維持血液由心臟輸出, 以及維持肺臟的氣體交換功能, 進而希望能夠恢復患者的自主心博及呼吸. 質言之, 任何原因所造成的心博及/或呼吸停止, 固然會進一步導致昏倒(或暈厥), 但還有許多其他不需要施行 CPR 的狀況, 同樣也會導致昏倒(或暈厥).
其次, 護理人員雖是現代醫療團隊不可或缺的一員, 但醫療的成敗責任, 並不在護理人員身上, 而是在醫師身上. 醫師法第 21 條規定: "醫師對於危急之病人,應即依其專業能力予以救治或採取必要措施,不得無故拖延。" 易言之, 無論是身處醫療院所, 還是荒郊野外, 也無論患者是你的親朋故舊, 還是陌生路人, 只要是危急病人, 在場的醫師都負有急救病患的義務!
然而, 護理人員法並無類似的規定. 該法第 26 條規定: "護理人員執行業務時,遇有病人危急,應立即聯絡醫師。但必要時,得先行給予緊急救護處理。" 請注意前述條文與醫師法第 21 條不同之處, 在於 "執行業務時", 亦即護理人員的急救義務, 僅限於其所執業的醫療院所 ........ 易言之, 依發問人所提問的假設狀況, 純就法律規定(而非人情義理)而言, 護理人員並無離開診所, 前往病患家中應診急救之義務.
事實上, 此一假設狀況根本不應該發生! 因為, 一般人家中幾乎不可能備有任何急救藥品及設備; 倘若家中有人發生緊急狀況, 樓下又是診所, 則正確處置應是設法儘快將病人抬到樓下診所, 而非要求診所的醫師護士上樓幫忙.
最後, 倘若 CPR 無效, 病患不幸往生, 或病患救回來了, 但卻有某些後遺症, 則為其施行 CPR 的人員(無論是否為專業人士), 是否必須負起法律責任? 在實務上, 的確可能遇到情緒崩潰, 失去理性, 或甚至藉機鬧事, 只想要錢的家屬. 但在法律上, 除非能夠證明 CPR 的施行, 和病患的死亡或後遺症, 有直接的因果關係 ( 例如: 病患本來是不會死亡的, 純粹是因為施行了 CPR , 而導致病患的死亡. 又例如: CPR 時由於施力不當, 或病患骨質脆弱, 導致肋骨骨折 ), 如此才會有法律責任.
2007-03-20 00:20:27 補充:
依發問人的補充發問內容來看, 發問人本身應是護理人員吧? 若是如此, 則個人對於發問人兩度提到 "覺得很殘忍" 的觀點, 並不以為然!! 畢竟, 專業人員異於一般民眾之處, 即在於面對各種情況時, 我們必須能夠憑藉自己的知識和經驗, 去做出最合理, 對病患有最有利的理性判斷! 而非跟著感覺走, 任憑感情用事!! 倘若診所樓上的鄰居真的很危急, 絕非妳憑著一股熱忱, 赤手空拳衝上樓去, 就能幫到忙的! 尤其是在救護車到場前的這段時間, 先把病患移到樓下診所, 相信能夠幫到的忙, 一定要多得多! 這才是真正的仁慈! 真正的醫德!
2007-03-16 19:41:22 · answer #4 · answered by Manstein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