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2歲時家人保的
每年繳10萬
每三年還本一次
想請問大家:
一、是繳到21年後就可以了嗎?
二、每三年還本一次,那我要到54歲才開始還本,那會不會太晚點了?
三、若在54歲前有事故的話,那我可以拿回多少呢?
四、若在54歲後,是否代表我可以一次把之前繳的21年的錢全數領出呢?
五、有繼續投保的必要嗎?
六、請問,新光人壽的免付費電話多少 ?
謝謝您的回應,感激不盡...
2007-03-14 06:44:08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平安順心 1 in 商業與財經 ➔ 保險
一、無滿期金給付,每逢三年給付20%至終身,身故時再領取保額
100%,繳費期間若死亡,按比例退還已繳付之未到期保費。
Q:若我繳費期間中事故,則是領 一百萬元嗎?
二、54歲那年是我領回本的年份。
三、7%是怎麼算的呢?
四、我是男性。
謝謝回應又
2007-03-16 17:57:12 · update #1
抱歉,可能是我沒說明的清楚
一、用54歲的原因是指,我從22歲開始保,每三年回收二十萬,
繳到第43歲是第21年期滿,共繳210萬,
到54歲時是第11次的回收,收回220萬,
2007-03-18 15:30:27 · update #2
所以,54歲後每隔三年回收二十萬才算是賺到的!!
二、而且,我指的回收到220萬--只是指本金的回收
並不包含之前每年繳十萬二十年的複利終值,
才會有以上的疑問...
2007-03-18 15:30:46 · update #3
三、如果當初是從22歲每年放十萬的基金,放到第二十一年後的43歲,非常可能比上述保單54歲後每三年才開始回收超過本金的"賺"呀。
2007-03-18 15:31:12 · update #4
你好,首先告訴你免付費電話為0800-031115
金寶貝該產品於86/12/24開始販賣
於89/08/31正式停賣,預定利率為7%
停賣原因是因為低利率時代來臨,高預定利率對保險公司來說是
一項沉重的利差損,所以停賣,該產品在當時賣得相當好。
無滿期金給付,每逢三年給付20%至終身,身故時再領取保額
100%,繳費期間若死亡,按比例退還已繳付之未到期保費。
你的問題如下:該產品繳滿21年就不用再繳保費 ,每3年領取20%
你22歲投保在43歲就滿期,一樣一直領到身故那一天,沒有滿期
金,所以你在54歲時若想領回全部領回時,就只有"解約",但
是領解約金,而不是領取保額全部喔,我想應該沒有人
會把一張滿期又高利率的保單解約,你購買的保額應該是100萬
吧?21年繳了10萬(應該扣除附約的保費,所以不到10萬元)但就以
10萬來算好了,10x21=210
以目前死亡率男性為74歲女性為78歲(不知你是男還是女)
大約可領18次的20萬等於360萬元,身故時再領100萬元
不管怎麼計算都是值得購買的保單,現在的預定利率都只剩下約
2.5%,兩者保費的差距相當驚人,所以這絕對是值得你繼續投保
的保單。
2007-03-17 15:44:00 補充:
繳費期間死亡領取的是100萬加上未到期保費
舉例你年初繳了80000元,經過第30日死亡
則按日計算365-30=335日的保費,你依日數去算就可推算出未到期保費,你54歲時領取的是20%的生存金,不是滿期金,除非你購買同時搭配了其他保險組合,比如"傳家寶",當時該兩樣產品是組合販賣的效果最好。
7%是直接反應到保費上面,以往保險公司收到的保費有部份必須放到銀行定存,當時銀行定存的利率有達到7%,所以直接把利息的部份反應到保費給保戶
2007-03-17 15:47:16 補充:
但隨著低利率的來臨,保險司向保戶收到以7%計算的保費,存在銀行卻只能收到2%的利息,所以造成利差損,這時候,保費的結構必須修正了,於民國90年開始已陸續調整過五次保費
現在你要買到和金寶貝一樣的產品,可能就要花上好幾倍的保費才足夠,早期買到的保單都可以說是賺到了,這也是現在保險公司會推出投資型產品來因應新貨幣報酬率的市場原因之一。
2007-03-17 15:48:54 補充:
你一直提到54歲,所以我認為你一定有某些方面沒弄清楚,你買的是組合型保單,還是當時業務員曾給你什麼口頭上的誤導呢?
若針對條款來說,只能領取生存金是確定的事。
2007-03-18 01:24:24 補充:
你22歲時投保,理應在25,28,31,34,37,40,43,46,49,52,55,58,61,64,67,70,73,76......領生存金,而不是54歲才對
2007-03-15 20:34:1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mermaid 7 · 0⤊ 0⤋
這東西真的是活越久領月久,
很多人喜歡用第幾年拿回本金來解說.....
雖說沒滿期保險金,但也會有解約金吧
要考慮一個54歲的點應該是領了220+解約金
這才是這張保單真正帶給你的價值
不能說沒有要解約就忽略這一塊的價值.....
我不知道究竟54解約能拿多少,
但+上已領的220,理論上應該會遠大於210W的.....
2010-09-22 10:49:5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用心&任真 3 · 0⤊ 0⤋
您好:
我是台灣人壽竹苗區的服務人員
希望有機會與您當面洽談
以便依您的需求量身規劃
若有資料不全之處請見諒
歡迎來電或來信洽詢
2007-03-15 15:34:4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西瓜 6 · 0⤊ 0⤋
這個我有保,我23歲時保的吧!也保了7年了~領過2次三萬
一年繳36000元~其實我覺得很划算耶...
每三年退3萬~到第21年每一年三萬...第三年6萬....一直領到死....
我覺得一定要續保下去啦!
就算沒錢保了!也不要解約.....算是一份投資理財的工具之一..
現在要找這種保單~也沒了~所以囉....你要考慮清楚...
2007-03-14 11:15:19 · answer #4 · answered by miniQ 2 · 0⤊ 0⤋
一.對..你只要繳滿21年就可以了
二. 這種險都是領到你死亡..然後你身故後還可再領保額的錢耶..
這種超好的耶...重點是...你寫的不是很清楚..而且我們也沒看
到你的保單..所以我無法幫你算耶...不過你這種險是很好的險
我想買都買不到了
你可以打電話到:0800031115免付費電話
2007-03-14 09:18:37 · answer #5 · answered by 小迷糊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