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人大部份都有卡債上的問題,如果有卡債的問題或者有房子被銀行拍賣的情況下,一般都只知道銀行會透過催收人員或委外由專門的討債人士來追討,但是一般都不清楚如果針對欠卡債的信用會被追溯多久?而被法拍房子的部分又會被銀行追溯多久呢?
2007-03-13 14:31:45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秀玲 1 in 商業與財經 ➔ 個人理財
1.當你 無能力 清償時.債權銀行就會伸請債權憑證.爾債權憑證5年
為一期.可換證兩次.等於5.10.年各一次等於有效期 是15年
2.法拍部分如未做[啟封]動作事無 時間限制.也就是要求銀行做限期
起訴動作一搬人都不知道這是自己的權益問題.
3..債務糾紛屬於民事官司,根本不會坐牢,至於所謂的拘提管收限制
出境,除非你欠國家的錢 ,[如國稅局].
否則想都不要想.沒事不要嚇自己,也不要讓銀行嚇到你.最多就是
被扣薪水,
各位想看看,你欠下的債務,值得讓銀行花費大把
唯一要注意的是,一但刑事訴訟開始,務必要出庭,以免被通緝.
<我為什麼清楚這樣的程序?因為有人欠我十多萬,告的天翻地覆,最後只有一張債權憑證..>< >
4.很多人問到夫妻之間的問題,需不需要離婚這類的,根據我的了解
,夫妻的財產雖然共有,但是債務是
分開的,所以不需要搞的這麼辛苦.
.5債權被賣掉,對我來說,算是一個機會,因為應該會收到通知,這時
候再去查一下這批債權以多少錢
被賣掉(銀行會公告),直接去跟 AMC 談,你收 1.至2 成,我給你 3~4
成 跟你買回來,不要??那你繼續抱著好了,我還不想花那些錢呢.(這
只適合某些有辦法處理的人),根據我周遭朋友的經驗(也有人欠銀
行),到了末期通常都已經沒消沒息了,我朋友依然過他的日子.
.6如果你跟銀行談折扣清償,請務必在繳款之前索取協議書,並且請
教週遭對民事契約熟悉的朋友,
千萬不要掉到催收的陷阱中,你說有口頭協議,有錄音,對不起,那是
銀行員工跟你個人之間的事情,
銀行可沒有同意,協議書務必白紙黑字寫清楚,你用卡已經很不小心
了,掉到高額利息的陷阱中,
7.請記住,銀行不是地下錢莊(如果你的債務中有錢莊,先處理掉吧.),所有的催收行為都受到政府的管制,如果有任何違法失當的部分,請立刻要求金管會銀行局負責該管銀行的專員加以處理,違法一次就申訴一次,我相信對被催收的人有幫助,另外還可以善用存證信函(人事地時物描述清楚)副本可以給立委,金管會主委,我相信,一定會有效果.你也可以利用存證信函告知銀行你希望處理的方式,說不定可以幫助你跟銀行之間達成協議.<千萬不要向地下錢莊借錢,寧可跟家人朋友借,最多向社福機關求助.>
過很多人的告白,心理也很難過,更難過的是這個社會已經變了,但
是有些人日子很難過,甚至想要自我了斷,我心理很清楚,其實我
看,我要鼓勵各位,不管再怎樣的困難,日子一定可以過下去,放下身
段,重新開始,每個人都要為自己負責,為自己的家庭負責,為自己的
下一代負責,人生的道路是沒有盡頭的,現在失敗不代表永遠的失
敗,唯有堅定自己的意念,才能夠衝破一切的困難重新生活.
祝你有一個全新的開始~幸福~快樂~有問題可以到奇摩家族{卡奴
自救聯誼廳}聽聽大家的意見
2007-03-15 13:56:05 補充:
1.如果是領薪資袋當然也有可能強制扣薪.因你 有口繳憑單.銀行會到 國祱局查 你 的個人 資產.
2.銀 行就會向法院申請強制扣薪.
3.強制扣薪為薪資的3分之一獎金最高可扣4分之3
4.卡債和房貸當然 屬於民事
2007-03-14 14:01:0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唐伯 虎 5 · 0⤊ 0⤋
這有類似的
▶▶http://qoozoo20140926.pixnet.net/
2014-10-05 01:17:5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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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03 04:56:24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1 · 0⤊ 0⤋
相關法條:
民法第 125 條
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但法律所定期間較短者,依其規定。
民法第 126 條
利息、紅利、租金、贍養費、退職金及其他一年或不及一年之定期給付債權,其各期給付請求權,因五年間
不行使而消滅。
基本上卡債為一般債權,請求權(追溯期)為十五年;而房貸之抵押債權在經強制執行的法拍程序後,債權分配不足時,法院會核發債權人之「債權憑證」亦是一般債權,所以請求權(追溯期)亦為15年。
但是,在追溯期債權人隨時可再向債務人其它財產執行;債權人拿「債權憑證」,到國稅局,只要花1000元,當事人名下的財產全部現形,包括不動產、股票、車輛及銀行存款,甚至上班薪水的1/3,也會查扣;而追溯期是15年,但15年一到,再催討一次,又是15年,所以說是追一輩 子的。
請點閱參考:
圖片參考:http://www.080woo.com.tw/others/拍賣款分配s.gif
參考網站:www.104woo.com.tw
2007-03-14 16:29:15 · answer #4 · answered by 104法拍屋 7 · 0⤊ 0⤋
1.本金15年,利息五年
2.房子法拍後不夠的差額,也是15年
3.15年的起算點,是最後一次請求日,因此銀行每隔一段時間,就催收一次,以延續時效,
2007-03-14 08:41:39 · answer #5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當然是一輩子,
而且如果上一代沒還,
債務還會延續到下一代(除非辦理拋棄繼承),
生生世世,永不止息.
銀行只要每15年重新申請一次債權就可以了.
2007-03-13 14:44:33 · answer #6 · answered by 小青蛙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