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年外國回流, 就係一個偶然機會下認識到大老闆 ,
他的公司係香港知名度極高, 當時他就聘請我為公司
的分析師 o
直到半年前, 我跟上司的關係變差, 因為我跟他的作風
不一樣, 而他亦很忌我, 因為我跟老闆的關係好好o 結
果我向老闆請辭 , 老闆挽留並希望我工作滿四年才離
開, 最後我應承了 ~
講真, 的而且確老闆之後對我不錯, 可惜我工作得不開
心, 網上既朋友, 我應該選擇離開還是留低 ?
2007-03-11 11:47:58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 其他:商業與股市
既然應承做4年, 在可能範圍下應該繼續, 基上工作就是工作不是尋開心, 應嘗試與上司互相了解及包容(可能你同老闆關係太好亦是原因), 但如果真的是無法忍受, 應該可以再與大老闆反映, 可以表明自己實在難以與上司合作, 再堅持下去會影響公司運作, 亦有負大老闆賞識, 相信老闆亦會明白,屆時再離開。 不過如果無特別原因, 只是不開心, 建議還是應該留下, 因為往外再找工作, 找到亦不保證新工作會使閣下開心, 反而一個賞識自己的老闆難找。
2007-03-11 12:21:0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5 · 0⤊ 0⤋
Absolutely Agree
2007-03-21 09:12:5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Jerry 6 · 0⤊ 0⤋
我十分理解和身同感受, 但是, 作為打工仔女的我們, 轉工或是轉職, 可能是一件家常便飯的事; 可是, 往往只是從一個火坑去到另一個火坑的分別。
因此, 在職場上, 多做事, 少說話。他們是同事, 不是朋友; 盡量所言的, 是公事, 將自己個人的感受, 不放在其中。
2007-03-12 01:30:2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月光光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