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在桃園一間7-11上班
錢少的可憐就算了....(時薪68)
天天都要加班...(從我進去第一天開始)
運氣好一個鐘頭,運氣不好店長硬拖我2個鐘頭才肯放我走
就一直叫我做東做西這樣
加班...是沒有算摳摳的 就等於是白工
可是我剛進去學...是給人家帶的
而且我也不知道,什麼時候大概要(可以)做什麼!!
我問了,店長的回答有跟沒有一樣
至少也要說,什麼時間要先做什麼,我才可以運用時間
有一次店長的店長問我說,你在這裡做的習慣嗎?有沒有什麼要問的??
我就說..我蠻不習慣像這樣天天加班好幾個鐘頭還沒錢領^^"
然後他就說:是喔!可是我們這邊沒做完事不可以回家啊
(我也知道沒做完事不能回家啊!)我當下就跟他說,希望可以告訴我什麼時段可以先做什麼事,結果他有說跟沒說一樣= =
店長:你就自己找事情做啊...... = =
後來她突然問我說,你會補乳品嗎? 我說我會啊!!他就說那晚一點11點半他帶我補= =重點是他明明就知道我上到11點而已>"<
那天...5點~11點的扳硬拖到12點快半= =
深夜回家......對一個女生而言是多麼危險= =
後來我想了很多天...我覺得已經忍不下去
大概不到10天吧!我就打電話給店長跟他說我可能不適合這個工作
他就一直叫我不要亂想,說明天上班在跟他談
等到明天我一定又會心軟= =
我就問他說像我這樣做不到10天有錢可以拿嗎(我要確認)
她才告訴我說他們前3天是試用期,是沒有算進去的
種點是一開始進去他根本就沒說
而且我的卡式等我上了大概地7天才把卡給我打
之前就一直拖說我的卡還沒好
然後3天候看工作表現(講的是很好聽啦!!不過我覺得他不可能會給我)
我不敢說我把班上的很好,可是我敢說每一個小時我都非常認真在學習,在做事!我都不敢摸魚....聽到店長之前說他們那間報廢蠻多,我就很努力上班把每一樣東西下駕照日期一個個排(不知道是哪一班的快過期都塞到後面去...)
結果....我這樣反而被店長嫌慢 被人家嫌棄QQ
我問過好幾個做過7-11的
他們都說他們沒有所謂的試用期
有上班就有錢....也不會〝天天〞硬要你加班
請問7-11這樣壓榨我
我可以去投訴他嗎? 要怎麼投訴呢
如果是有我部隊的地方也可以提出來
請幫我評評理
2007-03-07 09:26:10 · 15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健康 ➔ 心理健康
阿...
有一點很重要我不知道有沒有遺漏QQ
就是阿~之前那個店長跟我說他們那裡薪水是照班表上的
可我做到第7.8天他才拿卡給我打
而且我記得我要辭職那一天還忘記打卡
我是怕說萬一我要去投訴他
然後他把班表塗改換掉,說我卡沒打的話我該怎麼辦
其實我也只是想找個工作賺些生活費罷了
住在外面...自己必須要把自己打理好啊
哪知道.....走到哪被騙到哪
真的超傷心的T_T
2007-03-09 23:41:20 · update #1
其實我也只是想找個工作賺些生活費罷了
住在外面...自己必須要把自己打理好啊
哪知道.....走到哪被騙到哪
真的超傷心的T_T
對了!!好像是15號領薪水
那我是不是要等到15號才投訴他呢
※辭職那天店長跟我說我必須要作完這個月他前三天試用期才會給我錢,不然前3天就不算而且之後都是看表現,意思好像是說不用想太多那樣QQ"
2007-03-09 23:41:51 · update #2
可是我跟我很多朋友講這見事情
他們都卻我不要在繼續給他們欺負下去...
我想想也覺得有道理才和店長說我可能不太適合這個工作
><
2007-03-09 23:43:19 · update #3
謝謝大家^0^
很高興來這裡求助得到大家很多的方法
我決定等到15日發薪水那天
如果他不肯...
我再去投訴他巴
因為..我不想把事情弄成這樣!如果可以還是希望可以和平一點
畢竟那些日子其他員工都蠻照顧我的^^"(要存著感恩的心)
再次謝謝大家~
到時候有任何問題我在上來請大大們幫忙^Q^
2007-03-10 16:09:08 · update #4
已經過15號了~
但店長還是沒叫我回去領耶= =a
怎辦呢...
如果可以的話我當然也是希望能和平解決
真不希望搞到這種地步>"<
2007-03-16 14:30:38 · update #5
如果要投宿的話 打過去應該要怎樣講呢??
可以請店長把薪水用賄款的放式存到我郵局裡嗎
我怕回去問薪水 被瞪 ==
2007-03-16 14:32:52 · update #6
勞動基準法
第三章 工資
第二十四條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左列標準加給之:
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
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
依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之。
由於您的雇主已經違反勞動基準法~
所以建議您可以向勞工局、勞委會相關單位申訴!!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本會電話服務中心:8590-2567
本會總機 :02-8590-2866
本會傳真 :02-8590-2960
或至各縣市勞工局的網站了解!
桃園縣勞工局
http://www.leadernet.tv/BAL/subindex2.htm
2007-03-07 14:43:42 補充:
還有一個很簡單的方式~~
打電話去7-11客訴~~
客訴並非只有客人可以打!!
只要告知7-11總公司~
他門旗下有這樣壓榨勞工的處理方式~
他們絕對立即處理~讓你就業的那間店店長~受到處罰!
因為這樣不合理的條約,絕對不是7-11自己訂定的!
7-11這樣的大公司~不可能會訂出違反法規的規矩!
2007-03-07 09:40:3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2 · 0⤊ 0⤋
那就不要做啦!
我上7-11大半夜台中地區
規定晚上11點上班-早上7點下班
我10點30分去點列管交接
雜誌和報紙6點20來,可是那邊有-早上市場-學區
通常6點開始忙死了,哪有時間退貨和清點和上架
每次都拖到8~9點下班
那我上了9~10小時的斑.........多出1-2小時工作
還不是做白工].
我的薪水大夜班是17300+2000(績效獎金)=一個月19300
可憐ㄚ~比外勞還工讀生的薪水還低,我是正值人員喔
而且未做滿半年...店長規定我來實習的七天要扣或退錢給他們
台灣人壓榨-欺負台灣人
還不是景氣不好工作難找.,不然我幹麻白痴到下去做,
2009-09-01 16:17:4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線上記者 1 · 0⤊ 0⤋
我也遇過呀
我覺得是常態吧
7-11本來就很累了!!!
2007-03-17 10:47:1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Joyce 4 · 0⤊ 0⤋
看來你因該是在加盟店工作
雖然7-11大都有完整的制度
但還是有少部分會欠缺一些制度
建議你可以和總公司申訴
正常適用期只有說時間多久
三天到兩三個月不等(因工作性質不同)
但還是要發薪水的
還有如果老闆沒幫你保勞健保也可以申訴喔
或請父母長輩要回你該有的權益
很多老闆還是怕被告的
在我看來對一個新人而言
你會主動詢問工作這是很不錯呀
趁早離開,別聽他的慰留
否則你的損失會更重
加油喔^-^
2007-03-09 23:52:24 · answer #4 · answered by 忠潔 1 · 0⤊ 0⤋
擺明就是騙你
千萬別心軟
要據理力爭!
2007-03-09 23:42:16 · answer #5 · answered by 勇猛山豬 3 · 0⤊ 0⤋
真扯 把妳當廉價勞工嗎
我當初兩三年前做就已經70了= = 還68
直接不做了 不過前可能要看妳幾號領錢 在回去拿 我當初就是這樣
每天加班真的是太誇張 我都是時間到我自己走人耶 下一班的沒人關我啥事
加油換一家服務好的嚕
2007-03-07 11:06:53 · answer #6 · answered by 佳蓉 5 · 0⤊ 0⤋
聽到您訴說在超商工作情形,蠻同情您目前工作辛苦,工作應徵時是否有先行詢問上班情形。上班後的所有權利義務等等,如果事先詢問前與目前狀況差不多,那或許只要在合理範圍中該可接受,例如超時工作不是常常或許剛開始因工作程序不很了解留下多了解工作情形,該可接受合理情形。如常常遇到較不合理的要求店長可以當面表示:超時情形、試用期這都要當下表示有異議等。如感覺受不合理對待可以提出反應或與店長當面談談,再者可請家人與店長談談、如真不知如何處理可向當地政府機關勞工局求助,及質詢或尋求幫助等等,不然不合理要求當作磨練訓練,年輕人多吃點苦當作人生經驗,受不了大可另謀高就。
2007-03-07 10:06:55 · answer #7 · answered by ? 5 · 0⤊ 0⤋
我之前也是有到7-11工作
店長說前幾天是實習~不過叫我放心~只要有來工作就會算錢
所以我想你應該是被騙了
建議可以到總公司去客訴
畢竟也曾辛辛苦苦的工作過呀
當初我做不到一個禮拜~店長還說叫我要記得去領薪水
害我都不好意思去了呢~
2007-03-07 09:50:18 · answer #8 · answered by 加油糖 3 · 0⤊ 0⤋
7-eleven 聯合服務中心
客服專線: 0800-008711
Email: public@mail.7-11.com.tw
網站: http://www.7-eleven.com.tw
去投訴他
沒有什ㄇ試用期啦
他一定是加盟店
投訴 投訴 投訴
加油 祝成功喔
2007-03-07 09:47:40 · answer #9 · answered by KAIbaby 7 · 0⤊ 0⤋
投訴通常沒啥用
領了錢快換工作
時薪68.......
這實在非常誇張
2007-03-07 09:37:36 · answer #10 · answered by train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