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租土地租約註明由租客交差餉, 現在個租客欠下9萬差餉同20萬租金, 佢已結業同清盤, 我搵唔到佢, 差餉的責任是否由我負責?......請幫忙....解答....
2007-03-05 12:23:56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Wong 1 in 商業與財經 ➔ 稅捐 ➔ 香港
但係我已同租客簽訂合約, 合約條款中有一項是由租客繳交差餉, 這情況下都是由我負責嗎? 慘了.....
2007-03-05 12:53:40 · update #1
是的,是由你來付,因為你是這土地的責權人。至於租客所欠的租金,不知他是以有限公司、公司、還是個人與你簽約的,如是以有限公司,那你能追回租金的機會會於零;如是公司或個人,那你可向法庭申請個人破產令,直至對方將所欠的租金還清,或破產令有效期屆滿為止。
2007-03-05 12:36:1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terrancekhho 7 · 0⤊ 0⤋
差餉由業主負責, 如欠差餉, 政府可以釘契, 所以現在一般租約註明租金包差餉, 由業主支付
2007-03-05 12:32:2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cheng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