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Italiano Español Português 繁體中文 Bahasa Indonesia Tiếng Việt ภาษาไทย
所有分類

原本我是個很快樂很自由的單身貴族
非常的獨立與自我

因為到了適婚年齡 經過親友的介紹
嫁給我現在的老公

親友們一直像我推銷他有多好多優秀
一表人才的他家室背景也都不錯
又是企業小開 原則上生活因該是無慮

於是我抱著滿懷的希望與眾人的祝福嫁給他

結婚後的沒幾天 原性畢露
原本看似溫柔的婆婆開始不斷的對我下馬威,管東管西連房事都要管
而精明的公公限制我們生活的開銷,花費的每一分錢都要經過他的同意,於是我過的像乞丐的日子

公婆倆時常逼著我去做一些我不想做的事
表面上說是關心我,其實是想操控我
就連我想要回娘家也得經過他們那一關

我曾經向我那懦弱的老公哭訴,但他總是雙手一攤,說他也無能為力
我鬧著離婚,他也只會不負責任的說他不要離婚

眼前盡是滿滿的不開心
總之我過著沒有自我的日子

不敢對娘家的爸媽說 怕他們擔心

忍著忍著.....我生病了, 是憂鬱症...
他們說是我自己像溫室的花朵才會這樣

我還是只能忍...

對我來說...失去自由就像失去靈魂

我不再愛我的老公,更沒有辦法愛他的家人

可以指點我該如何結束這痛苦的婚姻嗎?

我覺得我已經瀕臨崩潰了>

2007-03-04 20:28:09 · 9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健康 心理健康

我已經30歲了
目前沒有小孩
結婚一年多

2007-03-04 20:46:40 · update #1

9 個解答

以我的工作經驗來說,像你這樣的例子,




你與你的丈夫曾經有過的甜蜜…試問自己,

是否依然愛他?如果答案並非肯定的,

我想面臨離婚,是遲早的問題,

當然,如果你已經幾經思考,

那就斷然的做下去吧!離婚,說簡單不簡單,

說難,其實也不難,就算說,你的丈夫不同意

只要你向法院起訴,提出你們不適合在一起的有力證據

這樣法官才會相信,這段感情沒有維繫的必要。

有利的證據要如何取得呢?再這裡給你良心得建議,

你可以先向丈夫提出分居的請求當然,你的丈夫一定不會同意,

你就得想出一個勸他答應的理由像是給彼此一段冷靜的時間,

最重要的是,千萬要記得,一定要在分居同議書上,

寫明日期,以方便日後,作為有利證據,

剩下的,你就只能靜靜的等,

等時間,讓你自由,過了一年半載,

或許可能你會想通,認為你還是愛他的,

到時候,順其自然回到他身邊這樣也不奇怪,

也或許,想離婚的念頭,從來沒消失過,

那正好,你可拿著這有利的證據

向法院起訴,相信法官,會給你一個滿意的答覆!
.現在你能做的,

就是請一位專業人員,

從旁協助你,

取回你應有的權利,

畢竟一個人是無法打天下的,

最後,

再等法官給你一個滿意的答覆。

祝 一切順心


2007-03-14 16:23:27 補充:
不好意思齁~~分太開了,
我明明有調好,可是一按確定就變成這樣!!
不好意思黑@@

2007-03-14 12:22:1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我初戀交往4年卻被劈腿而收場
花時間療傷,加上工作關係
等我準備迎接新戀情時
已經是拉警報了
認識的對象不是太小
就是剛衝刺事業
女生的青春不能等 基於自己想以結婚為前提交往(沒時間可浪費)
幸好 詢問眾多網友---找到這位高人幫我
比網路上安全高很多, 也有辦室內聯誼活動
我在這找對象 ,你可以考慮囉,
搜尋「紅娘李姐」就找得到

2014-07-30 19:51:5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雖然你公婆這樣對待你一定很難受的,但你要和你老公離婚又沒有人同意,我覺得這樣真的很痛苦耶!

說實在的,假使是我的話,或許我有可能用下列幾個方法來讓自己的心情好一點:

*不可以離婚的話,我若有工作,我甘願在外面租房子住下來。

*只要有空或想去任何地方散散心時,我一定會去玩到我快樂才回來,直到我的公婆看不下去為止。

這兩點你可以試看看,尤其你現在還沒有小孩,早一點搬出去住是個好機會,這樣的話,你若有時要出去玩時也很自由。

2007-03-05 13:58:4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詩珍 3 · 0 0

我有方法,可以讓妳過的快樂一些!

即時通s17381738我交妳!..............不收費!純助人!

2007-03-04 22:29:28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1 · 0 0

什麼情況下可以請求裁判離婚

若夫妻兩人無法好聚好散,有一方堅持不肯離婚,但一方已不想維持婚姻了,那麼還有另外一種離婚方式判決離婚。根據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一項,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1).重婚者。2).與人通姦者。3).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4).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5).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6).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者。7).有不治之惡疾者。8).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者。9).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10).被處三年以上徒刑或因犯不名譽之罪被處徒刑者。如果上述十款事由仍無法囊括妳想離婚的原因,沒關係還有第二項概括性原因: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若該重大事由是妳自己造成的,那麼妳就無法以此請求離婚。

2007-03-04 22:27:29 · answer #5 · answered by 牛鬼神 ☭ 7 · 0 0

時間拖越久傷害越大 對你 對老公 對公婆 對父母 都一樣
這就是為什麼 我覺得同居的好處之一就是看清真面目
還有不跟公婆住一起
換個立場如果你女兒嫁給了這種家庭過了這種生活你會怎麼做?
最重要的是 孩子還沒生出來 你知道照顧小孩多花錢多花心思嗎?
如果自己憂鬱症你覺得生小孩會更好還更差?

30歲是到了結婚年紀 但是結婚如果是這麼不快樂 我也寧可單身
(除非你為了快生小孩qq 這ㄍ想法就更慘)
我也是結婚的人 結婚一年多了有一個小孩(我73年次...算是早了點)
家庭上跟婆婆ok 但是能讓我選擇

我會堅決2件事
不跟公婆住
不太早生小孩
這些都是我的遺憾 我不能像以前交男朋友一樣
不愛了累了就分手走人
我可以不考慮公婆不考慮老公 但是要考慮到孩子qq
還有 老公是公婆跟媳婦之間的橋樑
如果這橋樑 搭不起來搭不完整 你能安心的一直走嗎?

2007-03-04 21:41:15 · answer #6 · answered by 迷糊 3 · 0 0

我認為還是找人談談會比較好~
不能和爸媽~就找朋友或者其他家人
也可以尋求心理諮詢的幫助
我覺得問題是出在你婆婆和公公
你不如可以考慮搬出去住
減少他們對你的控制
或者去找些事做~也可以去工作
總之~找些會讓自己開心的方法抒發一下
其實還是和自己的爸媽談一下好了
如果你們鬧到離婚
而父母最後才知道
也會很不諒解你的~
還不如在離婚前和他們討論一下
也許他們會支持你~也會給你鼓勵
多聽一下大家的意見
嘗試去做改善
也許會找到解決方法的~
還是考慮生個孩子
他們可能會開始對你態度改變
阿公阿嬤都喜歡抱金孫子的~
如果真的沒法解決~
就只好離婚了
可是妳丈夫又說不肯
也許可以尋求法律
問一下律師阿~
也許有哪條可以讓你訴請離婚

我是認為最好不要走上離婚的
除非不得以
不過還是和人先溝通看看會更好~
也許還是有辦法的~
祝你幸福~^_____^

2007-03-04 21:25:45 · answer #7 · answered by 草草 5 · 0 0

唉~~又是一ㄍ悲劇的開始~~沒有人會教你怎麼離婚的~~養好身體~~再跟自己長輩詳談~~再聽聽幸福美滿的人建議~~別聽婚姻失敗者的建議~~

2007-03-04 21:10:38 · answer #8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你好!我先問一下~
不知你幾歲!
有小孩ㄇ!
結婚幾年!




很爛ㄉ知識 不多打點自不給我回答真爛!

2007-03-05 02:35:07 補充:
一年多了ㄝ!
OK你沒有我朋友那種小孩的問題!
那單純多了!
恕我直言!
妳一定要離婚嗎?
你說怕娘家父母擔心!那你離婚他們不是更傷心!
要嘛你就跟你父母商量!讓他們知道原因給你意見!
讓他們有個底!不要離婚後才讓他們錯愕!

不然就想別的辦法!
如跟你那懦弱的老公說:你要小倆口搬出去住!
因為你是婆媳的問題嗎!

或者不要讓爸爸知道偷偷的問你媽媽!畢竟他也是人家媳婦啊!

真的能不離就不要離辣!
這真的不是啥大問題!

給你參考嚕~!

2007-03-04 20:43:10 · answer #9 · answered by ? 3 · 0 0

你當然要離婚呀 我曾經得過憂鬱症 不過 不過自己在不嚴重時斬斷惡源的...
他們這麼不會為你著想 你卻想這麼多 被綁手綁腳...換來的是什麼...你ㄉ憂鬱症更嚴重 他們認為家醜不能外揚 或者是 他們打給你爸媽說 之前你要離婚 你女兒憂鬱症很嚴重 我們要休ㄌ他是嗎?? 你要記得 先愛自己 別人更愛你 先顧到自己的權益 才有辦法去顧慮別人的權益 .. 如果不遵守這個法則 人會活在不平衡 矛盾 人格分裂 勝至病ㄌ ...(愛自己 愛你爸媽 就要先照顧自己 他們才會開心)

另外 注意你的憂鬱症 有掉髮 常恍神 莫名調眼淚 有這些症狀 該去就醫 ... 除非斷ㄌ不開心的是 慢慢會好 不就醫

2007-03-04 20:40:34 · answer #10 · answered by 泡泡 2 · 0 0

fedest.com, questions and answ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