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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清楚她上一次是幾號來 可是我記得 我們的第一次 ....
是在1月31號 那次 愛愛 沒有戴保險套 .. 所以 ..
到了現在 她月經還沒來 請問 該怎麼辦呢?

附註 . 我18歲 她16歲 我知道 如果對方家長要控訴 我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我不想逃避 .. 我只想好好面對 解決事情 ..
所以我想問 .. 我會被判 .. 幾個月到幾年的 刑事責任呢 ..

我希望 是由我先主動 跟女方家長 坦白 至於 .. 只要是對我女朋友最好的 .. 就算 .. 我被關 也沒關係 ...
因為 年齡的關係 我們討論過 如過有懷孕的話 .. 就要拿掉 .. 雖然 我不是很想要這樣做 .. 畢竟 他 也是個生命 .. 不過 .. 為了我們以後 的可能性 .. 只好 .. 狠下心 .. 去把孩子拿掉 ... 如果要賠償 我希望我下一輩子 能夠像那個孩子一樣 ... 在肚子裡 .. 被拿掉 ...
希望各位知識達人 能幫我解答 .. 拜託各位了 謝謝 ..

2007-03-04 12:53:46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23 1 in 懷孕與育兒 懷孕

那 .. 可以幫我解答一下 18男 16女 發生性行為 在刑法 是什麼情形嗎?

2007-03-04 16:32:18 · update #1

5 個解答

照你所說

你女朋友MC應該真的快兩個月沒來

建議你到便利商店買根驗孕片來驗驗

如果真的懷孕了

要處理最好在三個月之內

超過三個月危險性就增高了

另外記得要找大醫院

儘量不要到小診所

以免到時候有狀況的時候來不及處理

以上是我的個人經驗

另外關於刑責部分

我有在網路上找到一 些資料

供你參考

16歲以下你情我願發生性行為
罰對方,不分男女

18歲的甲與14歲的乙→罰甲,公訴

15歲的丙與15歲的丁→兩者都罰,必須對方家長提告訴
是告當事人
不過如果當事人未成年
以家長為法定代理人
如果行為人是十八歲以上
那麼是非告訴乃論。

如果行為人未滿十八歲那麼是告訴乃論
而且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2007-03-04 13:09:1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6 · 0 0

第二百二十七條 (未成年人)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二十二條 (罰則)
與未滿十六歲之人為性交易者,依刑法之規定處罰之。
十八歲以上之人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2007-03-04 18:48:3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水之漾 7 · 0 0

趕快先去買驗孕棒驗看看吧!依你所說,已經過了快兩個月,如果真的懷孕了,看你也是很誠懇的要負責,我想老實的去向女方父母坦承,雖然他們應該會勃然大怒,但你拿出誠懇表明願意負責,我想,父母親都是疼女兒的,也希望事情能圓滿解決,應該不會太責難你吧!畢竟事情都發生了......
只是眼前重要的是;趕快確認是否真的懷孕?若真的懷孕未滿一個月可以吃藥流掉,但如果一直拖下去,胎兒越來越大就得要動手術拿掉他....不管是哪種墮胎方法,記得要幫女生補身體,因為拿孩子跟生小孩一樣都傷身體,都需要做月子的!
勇敢的面對自己所做的錯事,以後切記,做愛做的事一定要做好防範措施,避免憾事再次發生,祝你好運!

2007-03-04 13:10:5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3 · 0 0

其實只要雙方家長可以妥協
你就不需要受這樣ㄉ苦了

其實有時候女性ㄉ經期是部定ㄉ
你可以到藥房買驗孕筆還測試看看

看到底是部是真ㄉ懷孕了

2007-03-04 12:57:36 · answer #4 · answered by TASH 1 · 0 0

2個月沒來,應該是懷孕了沒錯

還有,你放心,應該是不會被控告的!
畢竟雙方都滿16歲,不會有法律上的問題唷

2007-03-04 12:56:21 · answer #5 · answered by 芹* 3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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