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2天收到了綜合所得稅的補繳單.
結果.不小心把單子弄丟了.
要怎樣才能補繳??
或者.要怎樣才能讓國稅局再寄一次補繳單??
2007-03-03 13:58:15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鴨鴨 2 in 商業與財經 ➔ 稅捐 ➔ 台灣
可是要補繳稅的人不在台灣.拿不到身分證.
可以請代理人去辦嗎??
需要帶什麼東西啊??
2007-03-04 17:32:33 · update #1
別緊張,你應該是收到94年綜合所得稅的補稅單,前二天收到的,幾乎繳稅期限到3/15,你可以上網查一下戶籍所在的國稅局的電話,轉個人綜合所得稅,跟稅務人員說你的稅單不見了,請他補發給你,他可能會叫你帶著印章及身份証去補單…(要繳稅他們都費粉客氣、粉樂意幫你補單的....別擔心呀!)
2007-03-05 13:18:15 補充:
代理人可以幫忙代領呀!通常只須拿補稅人的印章及代理人身份証影本、印章去就可以了,但是還是希望你可以親自打電話確定一下會比較好哦!免得白跑一趟!
2007-03-05 13:18:16 補充:
代理人可以幫忙代領呀!通常只須拿補稅人的印章及代理人身份証影本、印章去就可以了,但是還是希望你可以親自打電話確定一下會比較好哦!免得白跑一趟!
2007-03-03 18:28:2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masagi 2 · 0⤊ 0⤋
納稅義務人可於每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以下列二種方式查詢其課稅年度之所得資料:1、以政府憑證管理中心核發尚未到期之身分憑證、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或其他經財政部同意之電子憑證(網路銀行、網路下單及網路保險憑證)為通行碼,使用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經網際網路(http://tax.nat.gov.tw)向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查詢。2、親自向各地區國稅局或其所屬分局、稽徵所申請查詢或委託他人代為查詢。親自查詢者,應提示國民身分證正本供稽徵機關核驗,並於稽徵機關列印之申請書上簽章後查詢;委託他人代為查詢者,代理人應提示國民身分證正本並檢附委任書或授權書正本及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後查詢。如代理人所提示之申請人國民身分證為影本,須由申請人或代理人切結與正本相符,並由稽徵機關將該影本留存備查。
該局進一步指出,查詢所得資料之對象,除已依規定申請將其本人與配偶之所得資料分開提供者,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之所得資料。若於課稅年度結婚或離婚者,其本人與配偶之所得資料將會分開提供。
該局特別強調,查詢之所得資料,僅為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之參考,納稅義務人如有其他來源之所得資料,仍應依法辦理申報;未依規定辦理申報而有短報或漏報情事者,仍應依所得稅法及其相關規定處罰,不得主張已依查詢之所得資料申報而免罰。
2007-03-03 14:58:0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6 · 1⤊ 0⤋
你可以打電話請你當地的稅捐處重寄一份給你
或是自己跑一趟稅捐處補單並繳交相關費用
最好還是先打電話問清楚比較妥當
例如要帶什麼證件之類
以免白跑一趟
2007-03-03 14:02:33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