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理公司的發票時,發現某一張發票的第三聯,也就是收執聯不見了,只剩下第二聯,那這張發票還能用來報帳嗎?該怎麼處理呢?
2007-02-26 08:24:25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 2 in 商業與財經 ➔ 稅捐 ➔ 台灣
補充說明一下,是加油的發票,也就是收銀機的三聯式發票!
2007-02-26 09:53:05 · update #1
依據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3條規定:營業人遺失統一發票扣抵聯(第二聯)或收執聯(第三聯),得以未遺失聯之影本替代扣抵聯或收執聯作為進項稅額扣抵憑證或記帳憑證。
所以,如您是遺失第三聯,得COPY第二聯影本,作為第三聯之記帳憑證。
2007-02-26 10:30:5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eric 7 · 0⤊ 0⤋
到下面的網址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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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0 15:18:3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1 · 0⤊ 0⤋
可請原開立發票公司行號,用存根聯複印二張,重新蓋發票章寄給您,收到後自行加蓋與正本相符,用這二份入帳及報稅.至於原來只留的扣抵聯就當是作廢了
2007-02-26 08:31:0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