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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誰了解這個訊息,小弟在仿間聽說有保證考取中國保險代理人的證照,不曉得是真的假的?

2007-02-16 09:41:17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商業與財經 保險

3 個解答

樓上大哥已說的部份我不多重覆說明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代理人:第一百二十五條保險代理人是根據保險人的委託,向保險人收取代理手續費,並在保險人授權的範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單位或者個人。
一、保險代理人種類:(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第4條)

(一)、財產保險代理人及人身保險代理人。---代理人同時具備財產保險及人身保險代理人資格者,僅得擇一申領財產保險或人身保險代理人執業證書(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第20條) 。
(二)、專屬代理人及普通代理人---依其代理保險業家數區分;專屬代理人以代理特定一家保險業為限,普通代理人得代理二家以上之保險業。
   此外實務上亦可依轄區權限區分為
(三)、總代理與地方代理---前者相當於保險人之直屬分支機構;後者僅負責招攬業務、交付保單、收取第一期保費,無簽約權。


保險經紀人、保險代理人與保險業務員僅得擇一而執業:
一、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第6條:兼有代理人、保險經紀人或公證人資格者,僅得擇一 申領執業證書。
二、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6條:已領有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執業證書者,得向主管機關繳銷執業證書後,檢附繳銷執業證書證明,由其所屬公司為其辦理登錄。
三、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7條:申請登錄之業務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各有關公會應不予登錄;已登錄者,應予撤銷:
(一)、已登錄為其他經營同類保險業務之保險業、保險代理人公司或保險經紀人公司之業務員未予註銷,而重複登錄。
(二)、已領得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執業證書。

代理人與保險經紀人乃獨立執業者,依造所得稅法第14條;如執行業務所得,可扣除一定之業務費用後之餘額始列為所得額。保險業務員則屬受僱於保險業、保險代理人公司或保險經紀人公司,為其從事保險招攬之人,因此其所得為薪資所得,全部皆須列為所得(財政部74年4月10日臺財稅第32830號函)。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皆須經國家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之考試合格。

你所言之保證考取證照之說法,個人認為,還是要靠自已努力讀取即可,如你在本國已取有代理人或經紀人之證照,要再考取大陸證照並不困難,因為大陸之保險法大部份承襲我們的條款而稍作些微更改而已。若你需要大官方的資料,可來信詢問。



2007-02-19 02:39:53 補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1、依據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2006年3月13日會議通過,公佈《保險營銷員管理規定》,並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2、依規定所稱保險營銷員是指取得中國保監督管理委員會頒發的資格證書,為保險公司銷售保險產品及提供相關服務,並收取手續費或
者佣金的個人。
   3、規定所稱保險營銷活動是指保險公司授權進行保險產品銷售及相關服務的活動,所稱保險公司是指經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設立,並依法登記註冊的商業保險公司及其分支機構。

2007-02-19 02:41:39 補充:
所以,承上面的補充,我國的保險業務員為大陸2006年3月13日通過之營銷員。
而代理人和營銷員的區分就在我上面所說的資料有所詳敘

2007-02-18 21:35:4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mermaid 7 · 0 0

我在去年六月考取大陸的保險經紀人證照
準備時間大約一個月
如果你在台灣有壽險的實務理論基礎
基本上還蠻好考的

錠嵂保險經紀人在大陸已經開始在營業了(上海附近)
公司也階段性的挑選一批人員過去大陸
所以...如果你想在大陸發展事業
請你先在台灣這邊先進入錠嵂
才有機會去大陸

2008-07-24 18:22:1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sunkist 1 · 0 0

可以了解從沒接觸保險業的人, 想去大陸發展.該先從台灣開始試試看嗎 ?
我工作多年, 希望有一份自己的事業.

2008-03-19 06:29:3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joanna_pao 1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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