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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問分離課稅是不用和綜所稅一起申報,那請問扣的稅可以拿回來嗎??
二、民間辦的抽獎所繳的稅,是不是不採用分離課稅???只有政府公家機關辦的才是採用分離課稅??
三、還是沒分公家、民間機關,獎金才是採用分離課稅,獎品則不是???

2007-02-14 16:23:50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商業與財經 稅捐 台灣

6 個解答

一、請問分離課稅是不用和綜所稅一起申報,那請問扣的稅可以拿回來嗎??
==不必與併入綜所稅一起申報,扣的稅不可以拿回來

二、民間辦的抽獎所繳的稅,是不是不採用分離課稅???只有政府公家機關辦的才是採用分離課稅??
==民間辦的抽獎所繳的稅,不採用分離課稅,
  政府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才是採用分離課稅

三、還是沒分公家、民間機關,獎金才是採用分離課稅,獎品則不是???
==只有政府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才是採用分離課稅。其餘(不論獎品或獎金)一律併入所得課稅,扣繳稅額申報所得稅時扣繳稅額高於應納稅額就可退還


所得稅法第14條
第八類: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凡參加各種競技比賽及各種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皆屬之。
一、參加競技、競賽所支付之必要費用,准予減除。
二、參加機會中獎所支付之成本,准予減除。
三、政府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除依第八十八條規定扣繳稅款外,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

2007-02-15 03:34:1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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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8 07:39:0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VUCZPTQHVSUX 1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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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3 00:01:0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政府舉辦之中獎獎金採分離課稅,每聯(組、注)獎額超過2,000元者,按給付金額扣繳20%所得稅,每聯(組、注)獎額不超過2,000元者,免予扣繳。因此,如果你要買大樂透等,請一組列一張(聯),因為如果你一張(聯)列5組,不幸你一組中4星1600多元,一組中3星400元,加起來超過2000元,要繳稅,但如果你一組一張(聯),則二組各(聯)中獎都沒有超過2000元,就不用繳稅

我們稅務老師無聊上課和我們講滴

2007-02-21 18:05:22 · answer #4 · answered by 小白 3 · 0 0

一 不用和綜所稅申報 被扣的稅金也不可以拿回來

二、三 扣繳憑單格式代號 91D 政府舉辦獎券中獎獎金 意思很明白地告訴你政府舉辦的獎券(抽獎的人要花50元100元去買的)中的獎金 只有這個分離課稅 其他的都會算入綜合所得稅的其他所得裡

2007-02-17 22:42:16 · answer #5 · answered by 曉茵 7 · 0 0

依法得獎人為在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或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給獎單位必須按中獎的獎金或給付獎品的成本金額扣繳15%的所得稅(得獎人為非國內居住的個人或在國內無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一律按給付額扣繳20%註),國內居住的個人中獎的金額未超過13,340元者得免扣繳,又得獎人必須將中獎金額申報當年度的綜合所得稅,參加機會中獎所支付之成本,可以減除。
中獎獎金採分離課稅,每聯(組、注)獎額超過2,000元者,按給付金額扣繳20%所得稅,每聯(組、注)獎額不超過2,000元者,免予扣繳。該獎金所得均不再計入綜合所得總額申報課稅,當然,所扣繳的稅款亦不得扺繳綜合所得稅或申請退還。

2007-02-14 18:54:10 · answer #6 · answered by 我是肥李董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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